工信部聯科[2014]464號 2014-1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認真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制定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經審核,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2014年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等72家企業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要充分發揮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帶動作用,并認真總結經驗,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積極做好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認定工作,把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引向深入。
三、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復核評價一次,對合格的示范企業予以確認,不合格的予以撤銷。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相應管理工作。
附件:2014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
(聯系電話:010-6820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