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稅[2015]2號 2015-1-6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各市州國稅局、地稅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有關規定,經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審核,確認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會等10家單位為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現予以公布(名單見附件)。
以上單位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政策的期限為2014年—2018年,為期5年。
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報送的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對當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規定的免稅條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其他收入,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1月6日
附件:
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
1、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會
2、湖南省電力法律事務協會
3、湖南省勘察設計協會
4、湖南省肉類協會
5、湖南省飼料工業協會
6、湖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7、湖南省土木建筑學會
8、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
9、湖南省瀏陽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教育基金會
10、湖南國際漢語言文化傳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