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殘聯發〔2015〕7號 2015-02-02
各區市縣殘聯、地稅局:
2014年10月3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以下簡稱“意見”)。按照中國殘聯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殘聯廳函[2014]294號)相關要求,為了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同時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就業權益,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自“意見”頒布之日后,在全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及征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作中,經審核對注冊登記不滿3年,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用人單位,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即在審核2014年度保障金時,凡2012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并符合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執行免征規定。
大連市殘疾人聯合會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