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高級稅務專家組最近發表一份有關數字經濟稅收制度的報告。報告指出歐洲現行稅收制度急需改進,以適應日益發展的互聯網經濟,但并不需要為數字經濟單獨設計稅制。
先前,部分歐盟成員國包括法國、德國,曾呼吁制定一種全新的稅收制度,以防止一些大型互聯網公司比如谷歌和亞馬遜,利用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稅率差異避稅。然而,在這份歐盟的新報告中,由葡萄牙前財長加斯帕帶領的稅收專家組卻認為,沒有必要對這些互聯網公司單獨設立特殊的稅收體制。報告對即將在歐洲實行的增值稅新規加以肯定。根據新規,通過互聯網交易的商品和服務所涉及的增值稅將在消費國征收,而非在這些互聯網公司實際運營地征收。這項“消費地原則”新規將在2015年1月起正式實行。
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對這份報告表示歡迎。他說:“隨著公共財政危機的日益突顯,如何保證稅負公平被提上議事日程。健康而又快速增長的電子商務無疑將促進經濟發展,但我們必須思考如何使現有稅收體制更好地適應這個互聯網世界。我對加斯帕及其專家組提交的報告非常歡迎,委員會將仔細研究這份報告并適時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政策導向作出決定。”
這份報告的專家組成立于2013年,旨在對互聯網經濟有關的稅收體制進行全面的剖析。專家組認為,電子商務為歐洲經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歐盟如果能實現數字化單一市場并充分開發市場潛力,將推動經濟長期增長,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而且,信息技術的充分運用能進一步加大對逃稅避稅的打擊力度,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在這份報告中,專家們的建議主要有以下幾點:
不需要為互聯網經濟設立特殊稅制,而應像對待其他行業一樣,對其適用普遍原則。報告指出,經濟效益、公平分配以及稅收管理和執行中的效率、效果,是指導任何稅收體制的最重要原則。特殊稅制應該更簡化、穩定,并盡可能保持中立。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們認為不應對互聯網企業實行特殊稅制,同時應慎用稅收減免和稅收優惠,并應對這些稅收減免優惠開展事前事后的仔細評估。任何背離中立原則以及簡潔原則的稅收制度都將被市場證明是失敗的。
互聯網商務的增值稅“消費地原則”應該被更廣泛運用到所有商品和服務的B2C(企業對消費者)交易模式中。即將實行的“消費地原則”增值稅在電子商務的發展史中無疑是一個里程碑。2015年1月,這項新規將在電信、廣播以及其他電子服務業中試行。與此配套的是歐盟推出的迷你一站式項目(MOSS),該項目將解決歐盟各成員國電商間稅收統一征管的問題。專家呼吁在試行新規過程中,歐盟各成員國應做好充分準備,同時鼓勵成員國之間應就各自的稅收審計開展溝通協調,以避免增加企業負擔。
進一步消除稅務壁壘以利于單一市場的發展。數字化使得稅收征管更簡化、平穩和可預見化。數字化也便利了跨境商業活動,降低了中小型企業加入歐洲單一市場的成本。一個統籌規劃、便于遵從和經過充分實踐的稅收體制,是數字經濟能否在單一市場中發揮潛能的關鍵。因此,應進一步消除單一市場中中小企業的稅務壁壘。各成員國的稅務機關應本著互相信任、立法優先以及程序合作的態度,確保各成員國之間稅收制度的中立、簡潔和一致。
歐盟當前的主要任務是抵制有害的稅收競爭、修改定價轉移規則等。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牽頭,20國集團共同支持的“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應對項目”(BEPS)是目前為止解決全球企業所得稅避稅以及惡意稅收籌劃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報告建議在今后的談判中,歐盟成員國應采取一致立場,爭取對歐盟有利的結果。
從長期看,可以采取更大力度的稅制改革,如實行以消費地為基礎的所得稅制度等。隨著信息技術的進一步發展以及貿易間稅務壁壘的解除,所得稅課稅制度將迎來更多根本性的改變,形成以消費地為基礎的現金流體制就是其中之一。
一些歐盟官員及稅務專家也對這份報告作出相關評論。歐盟稅務專員阿吉達斯·賽梅塔表示:“聯合各歐盟成員國共同打擊逃稅漏稅,為數字經濟及其他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是我們近幾年的首要任務。”
來自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的稅務專家達倫梅勒克拉克表示,隨著消費類稅種如增值稅的增收,所得稅類收入持續下降,如何對電子商務征稅在今后一段日子里,對政府資金支出至關重要。“至于是否需要根據某些成員國的呼吁,設立單獨的互聯網稅制,即所謂的谷歌稅,專家組給出的建議實在是太正確了。這些互聯網公司最不需要的就是另一種稅制,否則只會增加負擔。”但他表示,雖然專家組的許多建議很有建設性,但歐盟各成員國都有權利自己制定稅率,并偏向自己關注的領域,因此在短期內實現歐盟成員國之間稅收制度的一致,幾乎不太可能。
在當前情況下,要制定歐洲未來稅收的政策線路還需要許多信息和分析,更需要各成員國之間消除稅收分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