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的性能和效率,優化完稅證明開具服務,我局對電子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系統進行優化改造,將于2012年10月25日上線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新增模塊主要功能
(一)增加〔納稅人基礎信息維護〕、〔未申報納稅人查詢〕模塊,方便扣繳義務人維護納稅人基礎信息和辦理全員全額申報。
(二)增加〔明細數據錄入〕、〔明細數據修正〕、〔確認申報〕模塊,并提供導入、導出數據管理模塊,扣繳義務人可以多次錄入、導入或修正明細數據,再進行確認申報。
(三)增加〔扣繳完稅證明打印〕模塊,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后,可以自行打印完稅證明交予納稅人。
(四)增加〔限售股轉讓扣繳申報〕模塊,方便證券機構辦理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
(五)增加〔年所得12萬以上人員統計查詢〕模塊,扣繳義務人可以查詢由本企業支付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名單。
二、申報銜接注意事項
(一)對使用我局電子稅務局進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扣繳義務人:
1.需要批量導入納稅人基礎信息和明細申報數據的,請及時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基礎信息維護〕界面點擊〔導入基礎信息〕按鈕后,下載使用納稅人基礎信息導入模板,以及通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數據錄入〕界面點擊〔批量導入明細〕按鈕后,下載使用新的EXCEL格式數據導入模板。
2.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增加〔確認申報〕環節。扣繳義務人在確認申報之前,可以多次錄入、導入明細數據,并對錄入和導入的數據進行修正。必須經過確認申報之后,才視為正式申報并可進行繳款操作。
有關操作手冊請登錄深圳地稅網站(http://www.szds.gov.cn/,下同)點擊進入〔下載專區-網報軟件及資料〕下載查看。
(二)對使用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易稅門戶)進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扣繳義務人,不受此次升級影響。
三、完稅證明開具事項變更
(一)我局電子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繳完稅證明打印〕模塊,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可作為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交予納稅人)打印服務。打印范圍包括總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易稅門戶)申報的納稅人明細數據。
扣繳義務人自行打印的完稅證明內容包括二維碼和電子印章,可登錄深圳地稅網站并通過門戶網站〔綜合查詢-電子印章查詢〕菜單進行真偽查詢。
(二)納稅人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正式票證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證照原件、復印件,到我市任意一個地稅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
地稅辦稅服務廳打印的完稅證明內容包括二維碼和電子印章(不再采取手工加蓋征稅專用章的方式),可登錄深圳地稅網站并通過門戶網站〔綜合查詢-電子印章查詢〕菜單進行真偽查詢。
四、扣繳義務人如需進一步了解或咨詢有關事項,可撥打深圳地稅咨詢電話12366-2咨詢,或登錄深圳地稅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