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應用網絡、稅控發票,一方面可以利用網絡、稅控發票的特性和功能,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利用假發票或真票虛開隱瞞經營收入、逃避稅收的現象;另一方面,還可以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支撐的發票綜合管理平臺實時、準確地查詢發票真偽,從而為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進一步明確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的范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地稅局的規定,我市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的范圍為:
(一)網絡發票
具體為從事建筑業、文化體育業(各類門票除外)、銷售不動產、保險業的納稅人,以及服務業(飲食業除外)中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的企業。
(二)稅控發票
具體為從事飲食業、娛樂業、金融業、郵政業的企業;服務業中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企業;娛樂業和服務業中有固定經營場所且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照規定購置使用稅控收款機,按照規定開具稅控發票。
三、扎實推進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推廣應用網絡、稅控發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地稅局局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市信息產業辦和市國稅、財政、審計、工商、公安、質監、商務、旅游局等部門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定期召開,其主要職責為:統一部署和指導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推廣工作中的遇到困難和問題,保證推廣工作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各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工作。
(二)加強宣傳報道。市屬新聞媒體要配合搞好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的宣傳工作,并及時反饋納稅人的情況反映和投訴,加強信息溝通。
(三)加強協調配合。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為地稅部門做好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工作保駕護航。
1.市財政局應當在網絡、稅控發票推廣應用工作中對涉及的設備政府采購等繼續給予大力支持。
2.市審計局應當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納稅人利用假發票侵蝕稅基、逃避稅收的違法行為和部分單位利用假發票、虛開發票違反財經紀律的違規行為。
3.市公安局應當進一步加大對逃避稅收犯罪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和發票打假工作力度,并加強網絡監控,防范和打擊涉稅網絡犯罪行為,為稅務部門建立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4.市工商局應當及時向地稅部門反饋和交換企業、個體戶登記注冊信息,便于地稅部門核實和掌握網絡、稅控發票推廣對象,嚴格控管稅源。同時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配合進行宣傳,倡導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積極主動索取發票,發揮監督作用;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積極配合地稅部門做好對個體工商戶的宣傳、解釋工作。
5.市國稅局應當配合做好對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進一步加強與地稅部門在納稅人登記、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等信息交換、共享方面的協作。
6.市質監局應當依法做好稅控收款機的生產許可、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反饋和交換辦理機構代碼證信息,便于地稅部門核實和掌握網絡、稅控發票推廣對象,嚴格控管稅源。
7.市信息產業辦應當做好稅控收款機生產企業資質審查及監督管理工作。
8.市商務局應當協助做好所管轄的網絡、稅控發票推廣對象的宣傳解釋工作,特別是要發揮各行業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作用。
9.市旅游局應當協助做好所管轄的網絡、稅控發票推廣對象的宣傳解釋工作,特別是要督促星級酒店推廣使用網絡發票和主動接受地稅部門的檢查、監督。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予批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