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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國稅局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管理指引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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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本指引目的 為了全面落實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局重點稅源企業的所得稅管理,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情況,明確管理所工作職責,細化管理要求,針對管理所制定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管理指引。二、重點稅源企業管理范圍重點稅源企業名單由所得稅科每年根據我局設定的重點稅源企業相關條件,借助信息系統篩選確定,符合以下條件時可確定為重點稅源企業: (一)年應納稅額5000萬以上;資產規模在5000萬以上;年營業收入在10000萬以上;注冊資金在10000萬以上的企業。(二)實行跨地區匯總納稅的總機構及分支機構企業。主要是實行跨地區匯總納稅的應納稅額5000萬以上的總機構企業。(三)在境內、外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四)上述企業以外的部分中國字頭的企業。三、管理所工作職責(一)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的基本情況,做好相關信息維護工作。1、負責重點稅源企業的戶籍管理。根據所得稅科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名單,將相關企業納入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范圍,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所得稅管理。2、負責掌握重點稅源企業基本信息。填制每戶重點稅源企業的《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基本信息表》(見附表一),全面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成立日期、注冊資本、投資方、經營場所、主要經營業務、是否為跨省市總分機構、分支機構設立情況、聯系人、聯系電話、財務核算軟件系統、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等,確保能隨時與企業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3、負責掌握重點稅源企業征管信息。填制《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征管信息表》(見附表二),建立、維護重點稅源企業各類管理信息備查臺帳,加強對企業各類涉稅事項的管理。包括企業預繳方式、預繳期限、額度、匯算清繳申報繳納、稽查或其他補稅情況、企業申請享受的所得稅減免稅優惠及企業申報的稅前扣除資產損失等。4、負責掌握重點稅源企業近三年的外部涉稅數據。每年度填制《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外部信息表》(見附表三),主要包括近三年的財務數據等。掌握企業的財務狀況。(二)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政策宣傳輔導、落實、跟蹤反饋工作。1、負責結合所得稅政策和管理規定,及時有效深入地開展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政宣傳輔導工作。根據所得稅科轉發的所得稅政策文件及相應的政策解讀,管理所干部認真學習所得稅政策內容、明確政策適用范圍、把握政策執行口徑和存在的稅收風險點。在此基礎上,可采取郵箱、電話通知、召開培訓會等形式,在新文件下發后及時向涉及的重點稅源企業進行宣傳,講解,確保稅收政策及時送達企業。對于一些重要或重大的稅收政策,可與所得稅科一起借助培訓會、研討會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對企業的政策培訓、調研等工作,確保政策執行落實到位。2、負責跟蹤反饋重點稅源企業的政策執行情況。管理員根據稅政業務建設工作中政策分類所界定的級次,對確定為重要或重大的政策,對重點稅源企業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反饋,確保政策執行準確到位。管理員在深入理解政策解讀內容、掌握政策執行口徑的基礎上,可采取各種形式對企業進行政策輔導;同時按照所得稅科對重要或重大政策貫徹執行規定的時限要求,對適用政策的重點稅源企業提出貫徹執行政策的時間安排。重點稅源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三個月或六個月)要對政策有所反應,在企業內部采取何種形式來執行政策、政策對企業納稅和經營帶來哪些影響、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與會計核算上的差異及如何進行納稅調整等涉及政策的方方面面,管理員應通過走訪、召開座談會、聽取企業匯報等方式了解企業政策的落實情況,并就上述事項填制《重要(重大)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表》(見附表四),按照所得稅科規定的時限完成政策貫徹落實工作。對企業就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企業在政策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分析政策執行中的薄弱環節等,要及時向所得稅反饋,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3、負責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輔導,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服務,確保重點稅源企業辦理各項涉稅事項的高效快捷。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員負責受理和協調處理該企業的稅收訴求,解答企業提出的所得稅政策問題,對于不能準確答復的問題,及時與所得稅科溝通,并定期將問題、企業訴求歸集整理提交所得稅科。(三)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預繳管理工作。1、負責根據預繳管理的相關文件及企業實際經營、財務會計核算、繳納稅款等情況,依法確定重點稅源企業的預繳方案,包括預繳期限是按月預繳還是按季預繳,預繳額度是根據企業上年應納稅額或企業實際利潤,還是由稅務機關核定,確保重點稅源企業的預繳稅款不低于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的70%。建立、維護重點稅源企業的預繳管理臺帳。2、負責實時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的預繳情況,核實企業預繳申報的會計利潤是否與企業對外披露的會計利潤數據一致,及時反饋企業預繳異常情況,同時做好催報催繳工作,保證稅款及時足額的入庫。(四)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資產損失審批工作。1、負責審批重點稅源企業報損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稅前扣除資產損失申請。管理所干部要在學習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基礎上,參照資產損失審批模板,按照統一的政策執行口徑嚴格審批程序、規范審批過程,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資產損失的審批工作。對資產損失的特殊性問題和疑難問題管理所要及時向所得稅科請示。2、負責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后續管理,建立企業資產損失管理臺帳,并在企業自行計算扣除或按審批意見進行審批扣除后,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確認追蹤管理。(五)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行業分類管理工作1、負責對重點稅源企業按行業進行科學分類,如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投資業、房地產業、電信業、石油化工業、大型商貿企業等, 并可按行業類別分配若干名管理員進行分類管理。2、對各行業挑選幾家有代表性的企業,可采取駐場調研或委派管理員與中介機構一同對所選企業進行稅務鑒證過程的全程介入參與等形式,通過與企業、中介的學習交流,掌握該行業的生產經營模式、財務核算特點和該行業的稅收政策及與財務核算的差異點,從而總結概括出該類企業的涉稅風險點和稅收管理規律。3、通過定期開展管理所分行業管理的經驗交流會,將總結出的各行業風險點解決方案、管理經驗推廣到同行業的其它企業,同時及時向其他管理所學習其他行業的風險點及解決方案、管理經驗等, 以點帶線、以線帶面,逐步提高全局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水平。(六)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風險管控工作。負責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風險管控工作,引導企業逐步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機制,每年年度結束后于次年1月15日之前將“重點稅源企業稅收風險管控調查表”發予企業,企業據實填報后于匯算清繳前將此表報送至管理所,便于管理所掌握企業可能產生重大稅收風險的各種情況,對于不能準確把握的事項及時向所得稅科報告,以共同應對稅收風險。1、每季到重點稅源企業了解企業的有關情況,及時掌握可能對企業帶來稅收風險的涉稅事項,如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并購或重組,長期股權投資等有可能給企業的納稅帶來重大影響等,了解企業是否按有關稅收政策進行了申報納稅。在年度匯算清繳前,重點稅源企業填報《重點稅源企業稅收風險管控調查項目表》(見附表五),向稅務機關聲明是否存在可能對企業帶來稅收風險的涉稅事項。2、掌握重點稅源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是否準確,重點關注企業是否符合減免稅的有關條件、是否按稅法要求進行了備案或審批、應該附送的資料是否按規定要求及時附送等情況。3、掌握重點稅源企業境外所得的抵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核實企業是否按有關政策對境外所得進行了申報。4、對于其他重大涉稅事項及把握不準的涉稅事項,要及時與所得稅科交流溝通。(七)做好跨地區經營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工作。對跨地區經營的重點稅源企業,要負責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稅源管理維護跨地區經營重點稅源企業的稅務登記信息,督促重點稅源企業及時報送總分機構各類備案信息及相關資料,掌握總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撤銷以及生產經營情況,確定參與分配的分支機構。2、稅收分配管理在所得稅分配管理上,主要審核總機構預繳分攤稅款的比例、計算過程是否正確,稅款是否按分配表及時進行繳納;年終匯算清繳時根據預繳分配表及分支機構繳稅憑證,審核分支機構是否按分配表的稅額在當地稅務機關進行了繳納。3、協查管理在總分機構預繳管理中,對于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分配稅款的分支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因各種原因不參與分配稅款有疑問的,可按照總分機構管理和匯算清繳的相關規定,通過向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發函的形式,確認其二級分支機構身份或實際預繳稅款等情況。同時負責對外地稅務機關的來函進行情況核實,根據核實情況進行復函。4、稅前扣除事項審批分支機構的各項資產損失的扣除應由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要求總機構在納稅申報時出具有關審核意見,否則不予稅前扣除。5、減免稅備案和審批分支機構的各類減免稅備案和審批工作由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審核、審批,管理所要負責做好跨地區經營企業的各類減免稅備案和審批工作。(八)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對重點稅源企業年度納稅申報前的技術審核。1、加強對申報表邏輯關系的審核、申報表與財務報表數據之間的審核。2、加強對重要事項的審核,如審核收入的確認、審核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業務招待費等稅前扣除項目、納稅調減項目、享受的減免稅優惠以及彌補虧損等項目的扣除是否符合稅收的相關規定。具體審核項目見《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征前審核項目表》(見附表六),管理員要按要求進行審核填寫。(九)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負責按照我局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和要求,根據局里工作安排,組織評估小組, 憑借管理員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況和積累的經驗,對重點稅源企業三年涉稅數據進行縱向比對,對指標數據異常變動的企業進行評估。對有疑點的重點稅源企業,開展約談工作,向企業財務人員了解產生差異的原因,確定其差異是否符合稅收相關規定,并就有關問題及時向所得稅科反饋;對評估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通知企業進行重新申報、補繳稅款;對于情況嚴重的,及時移交稽查局處理。納稅評估對象的確定可通過:1、根據局里工作安排,需要管理所確定評估對象時進行評估對象的確定。2、所得稅科借助評估信息系統、篩查比對等方法查找評估重點和線索,對通過案頭分析發現有納稅疑點的納稅人確定為評估對象。3、根據市局和我局納稅評估工作的具體安排,對確定的評估對象開展納稅評估工作。 (十)做好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創新工作。各管理所應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大膽創新重點稅源企業管理和服務的手段、方法和內容,探索適合我局征管特點的重點稅源企業管理模式。四、管理要求管理所的管理員要按照該指引的要求,做好我局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的所得稅管理工作。對于未按照該指引的要求完成相關管理工作的,按照我局目標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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