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用廢舊物資制造的生物柴油,請問在增值稅上是否有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的規定,對銷售自產的綜合利用生物柴油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綜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的柴油。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