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
為做好2012年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2年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財企[2012]121號)、《關于發布〈2012年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評協〔2012〕112號)以及《資產評估執業質量自律檢查辦法》(中評協〔2006〕98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檢查,促進評估機構改進和提升內部管理及執業水平,提高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促進資產評估行業優質服務,提升評估行業社會公信力,保證評估行業可持續發展。
二、檢查對象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依據檢查工作的總體安排,2012年抽取26家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作為本年度檢查對象,具體名單見附件1。
三、檢查范圍和內容
檢查范圍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間開展的評估業務及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為主;同時,可以根據被檢查對象的具體情況,抽查以往年度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檢查內容主要是資產評估準則的執行、資產評估機構內部管理和質量控制、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費用的收取、資產評估機構設立條件的持續、合伙人或股東任職條件的持續、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職條件的持續、證券業務資產評估機構資格條件的持續等情況,具體包括:
(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準則的情況。以抽查的方式重點檢查涉及證券業務的資產評估報告。檢查次序是企業價值評估報告、無形資產評估報告、單項資產或資產組合評估報告以及其他資產評估報告(重點檢查新的評估業務報告)。通過對上述資產評估報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點關注《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資產評估準則――機器設備》、《資產評估準則――不動產》、《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資產評估準則――評估程序》、《資產評估準則――業務約定書》、《資產評估準則――工作底稿》、《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試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等準則規范的執行情況,并兼顧其他業務準則和規范的執行情況。檢查重點是:是否根據業務具體情況履行了適當的評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評估業務所需的系統性工作步驟;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評估程序實施情況,支持評估結論;資產評估報告是否清晰、準確的陳述報告內容,沒有誤導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出具虛假、不實資產評估報告。
(二)資產評估機構及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的情況。檢查重點是:是否簽署本人未參與項目的評估報告;是否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簽署評估報告;是否同時在兩家或兩家以上評估機構執業;是否采用惡意降低服務費等不正當的手段招攬業務。
(三)資產評估機構內部管理和質量控制情況。檢查重點是: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評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檔案管理制度。重點檢查這些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尤其是對評估工作底稿和資產評估報告的復核情況;對分支機構的質量管理和控制情況;是否存在以分公司的名義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四)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費用的收取情況。檢查重點是:評估機構公示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取評估費用出具票據情況;項目收費價格浮動幅度;采取招(投)標方式取得法定資產評估服務業務時的投標報價;資產評估項目實際收費情況(項目取得方式、收費方式、計費依據或計費標準、實際收費相對于收費標準的折扣、業務約定書載明收費金額及實際收費金額等)。
(五)資產評估機構設立條件的持續情況、合伙人或股東任職條件的持續情況、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職條件的持續情況、資產評估機構證券評估資格條件的持續情況。檢查重點是:2011年末,資產評估機構、合伙人或股東、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否持續符合《財政部 證監會關于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8]81號)、《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4號)的相關條款。
四、檢查時間及要求
(一)現場檢查時間為2012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各被檢機構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產評估機構檢查前準備工作。一是各被檢機構要認真填報《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分支機構情況表》(見附件2),并與6月28日前將紙質及電子版情況表報送至中評協監管部;二是被檢機構自收到檢查通知之日起,對本機構2011年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歸檔和發文登記工作進行自查,并認真填寫《證券資格資產評估機構2011年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清單》(見附件2),以便檢查人員現場檢查。
(三)各被檢機構應當積極配合檢查組開展實地檢查,并做好以下協助工作:
1.給檢查組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辦公條件;
2.安排專人負責聯絡檢查事宜;
3.安排機構相關負責人和簽字注冊資產評估師及其他有關人員配合檢查組工作;
4.及時給檢查組提供檢查工作所需要的資料;
5.檢查組認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項。
中評協聯系人:陳光宇
郵箱:cgy@cas.org.cn
電話:010-88191788
傳真:010-88191774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28號新知大廈17層
郵編:100142
附件:
1.2012年證券資格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檢查對象名單
2.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截止2011年底分支機構情況表
3.證券評估資格資產評估機構2011年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清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