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貿函〔2016〕208號 2016-05-05
遼寧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67號),根據服務外包產業集聚區布局,統籌考慮東、中、西部城市,將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數量從21個有序增加到31個,我們開展了增加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相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將沈陽市、長春市、南通市、鎮江市、寧波市、福州市(含平潭綜合試驗區)、青島市、鄭州市、南寧市、和烏魯木齊市等10個城市確定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享受現有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
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