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廢止<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基金優惠管理辦法[2013年版]>的公告》意見的函
我局擬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廢止<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基金優惠管理辦法(2013年版)>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地稅系統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現于201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在浙江地稅網站對社會公眾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納稅人可登錄浙江地稅網站閱讀上述文件,并可通過郵寄、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省地稅局反映意見和建議。(地址:杭州市西湖區體環二路1號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征管處;郵編:310007。電子郵箱:zjdsyjzj@163.com)
附件: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廢止<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基金優惠管理辦法(2013年版)>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8月12日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廢止《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基金優惠管理辦法(2013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做好減免稅管理有關工作,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6月8日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明確了本辦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抖愂諟p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5]129號)同時廢止。
基于以上情況,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稅收減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5]129號)等規范性文件為依據的《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基金優惠管理辦法(2013年版)》(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6號)同時予以廢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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