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國稅發[2004]122號 2004-7-1各直屬局、區局、信息中心: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6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市局近期的以“加強建立應急機制和欠稅管理”為主題的調研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關于不按期申報或已申報納稅期滿未繳稅的情況
各直屬局、區局應采用電話語音催報催繳系統或人工電話等方式進行催報催繳,責成管理人員逐戶發出書面通知,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可采取以票控欠等措施,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實時跟蹤調查。若發現涉嫌逃逸等異常現象,應果斷依法采取稅收保全或稅收強制措施。
二、關于納稅期限內的電子繳稅應急機制
目前電子繳稅系統運行情況良好,新增欠稅信息數量較少,但仍然有電子繳稅系統扣繳稅款不成功的信息。為盡快建立應急機制、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對電子繳稅系統操作方法做如下調整:在納稅期限內,各區局、直屬分局應及時跟蹤“廈門國家稅務局電子繳稅系統”(XET)中扣款不成功的反饋信息,對于帳號有問題導致扣款不成功,必須采取人工電話方式,及時與納稅人進行核實,若主管稅務機關錄入錯誤,則立即修改后再發信息給人行國庫處;若納稅人提供帳戶錯誤或更換帳戶,應要求抓緊辦理變更手續之后,再發信息給人行國庫處。對于賬戶存款不足扣款,要求一個工作日內采用電話語音系統進行催繳或人工電話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足存款,同時實行欠稅信息人工跟蹤制度,直到扣款成功為止。
三、關于電話語音催報催繳系統數據維護問題。
電話語音催報催繳系統是根據CTAIS上納稅人聯系電話號碼提取運作。為保證系統正常和準確使用,要求各直屬局、區局負責及時更換所管征的納稅人在CTAIS上聯系電話號碼,確保電話語音催報、催繳順利進行。若不及時更新,導致不能準確催報、催繳,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