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說明
一、本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提供免稅勞務的,也使用本表。納稅人發生銷售額減除項目、可抵減稅額的,應填報《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明細表》和《本期可抵減稅額明細表》附表,未發生上述項目的,無需填寫附表。
二、具體項目填寫說明:
(一)本表“稅款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三)本表“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并加蓋公章。
(四)貨物及勞務列,填寫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服務列填寫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和部分現代服務。
(五)本表第1項“應征增值稅貨物和勞務不含稅銷售額”欄數據,填寫應征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不含稅銷售額,不包含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動產除外)和銷售舊貨應征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出口免稅貨物銷售額。如果納稅人本期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和部分現代服務所取得的銷售額中,有按規定可扣除的項目金額,該欄填寫的不含稅銷售額應為未減除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的不含稅全額。
(六)本表第2項“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合計。
(七)本表第3項“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含稅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稅控器具開具的應征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普通發票金額換算的不含稅銷售額。
(八)本表第4項“銷售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不含稅銷售額”欄數據,填寫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目錄中所列的固定資產(不動產除外)和銷售舊貨的不含稅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 3%)。
(九)本表第5項“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含稅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稅控器具開具的銷售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不動產除外)和銷售舊貨的普通發票金額換算的不含稅銷售額。
(十)本表第6項“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
本欄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進行填報。
(十一)本表第7項“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稅控器具開具的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及勞務的普通發票金額。
(十二)本表第8項“出口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欄數據,填寫出口免稅貨物、勞務及服務的銷售額。
(十三)本表第9項“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銷售額”欄數據,填寫稅控器具開具的出口免稅貨物的普通發票金額。
(十四)本表第10項“本期應納稅額”欄數據,填寫本期按征收率計算繳納的應納稅額。
應稅服務應納稅額應扣減本期銷售額減除項目金額計算。
(十五)本表第11項“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欄數據,填寫數據是根據相關的增值稅優惠政策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征額。
(十六)本表第13項“本期預繳稅額”欄數據,填寫納稅人本期預繳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稽查補繳的應納增值稅額。
本欄包括《本期可抵減稅額明細表》合計欄。即包括納稅人在非試點地區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和部分現代服已繳納稅款后,本期實際可抵減其應交增值稅的稅款。
(十七)期末未繳稅額出現多繳為負數情況時,一般情況下在下期未繳稅額中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