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府[2015]77號 2015-9-24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是指將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是簡政放權、便利市場準入、鼓勵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途徑。是貫徹執行省委重大改革部署和省政府簡政放權工作的具體安排。通過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能夠有效推動相關部門工作整合歸并和內部信息共享,進一步優化準入流程、減少重復性審查,加快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激發市場活力,打造特區體制、機制優勢,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改革內容
(一)一窗受理。按照“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模式,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一個窗口統一受理企業注冊登記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申請人不再分別辦理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稅務登記。
(二)一表申報。以依法行政、方便企業辦事、簡化登記手續、降低行政成本為出發點,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登記申請文書提交材料規范。企業不重復填報登記申請文書內容和重復提交登記材料,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三)一照一碼。登記申請審核后,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統一代碼按照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業務信息系統實時生成。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三、實施步驟
(一)統一登記條件。9月底前,省工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梳理申請事項,統一明確申請條件,整合簡化文書材料規范。實行統一的登記條件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記”申請,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請條件和示范文本。
(二)規范登記流程。9月底前,省工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整合優化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公示、發照等程序,縮短登記審批時限,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1.收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窗口收取登記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予以收件。
2.核準。由窗口工作人員通過工商業務信息系統辦理登記,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給稅務、質監等相關部門。
3.發照。窗口將營業執照發放給申請人,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三)改造升級系統。9月底前,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各相關部門要適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以統一代碼為標識,完成現有的業務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建設完善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數據接口,加快升級改造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
1.省工商局牽頭開發完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系統,升級改造現有工商業務信息系統。
2.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部門要對本部門現有業務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
3.各相關部門根據業務需求提出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數據項,建設完善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數據接口,加快升級改造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
(四)實現信息共享。9月底前,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確定工作職責,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共享內容,嚴格操作規程,建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依托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與省內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相對接,推動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企業新設登記、變更登記(備案)后,應當將其基本登記信息、變更登記(備案)信息即時共享到交換平臺。
2.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信息后,應當將該稅務主管機關全稱即時共享到交換平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到交換平臺獲取稅務主管機關信息,并建立與企業登記信息的關聯關系。
稅務主管機關辦理完生產經營地、財務負責人、核算方式等事項變更或出具清稅證明后,應當即時將上述事項的變更信息、清稅信息共享到交換平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到交換平臺獲取并更新相關變更信息、清稅信息,并建立與企業登記信息的關聯關系。
3.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創造條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平臺建設,加快系統升級改造,盡快實現數據實時交換。
(五)梳理完善法規。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梳理本部門與“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相沖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有沖突的,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
(六)做好統籌銜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企業發放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各市縣要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盡快完成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要與統一代碼過渡期相銜接,在2017年年底前,有序做好已登記企業(包括已試點“三證合一、一照三號”登記制度的企業)證照的換發工作。
1.已登記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繳、存檔。原證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對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相關證照。
2.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申請人應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過渡期內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申請注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原規定辦理。
3.在2017年年底前,未換發的證照(包括各市縣探索試點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一照一號”營業執照)可繼續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企業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政府負責本市縣“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要強化統籌,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的保障。省級各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齊抓共管,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省級各部門職責分工:
省工商局:負責“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牽頭工作;牽頭開發完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系統,升級改造現有工商業務信息系統;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梳理申請事項,統一明確申請條件,整合簡化文書材料規范;會同相關部門建設完善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數據接口,加快升級改造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負責通過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給稅務、質監等相關部門;指導各市縣工商局做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省編辦:負責科學劃分部門職責,為“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保障。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積極協調,推動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建設,為信息共享提供平臺支撐。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建設完善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牽頭做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系統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和省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互聯互通工作;建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實現與省內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相對接,推動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各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做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受理窗口保障工作。
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負責配合省工商局做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系統開發完善工作;對本部門現有業務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根據業務需求提出本部門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數據項,建設完善各相關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數據接口,加快升級改造對接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指導各市縣國稅、地稅、質監部門做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省法制辦: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做好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系統審查、修訂、完善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含應用部門):負責對涉及這項改革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該修訂的及時修訂,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夠暢通無阻使用。
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探索試點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和“一照一號”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同時利用好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