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稅告〔2015〕8號 2015-06-11
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生產經營所得及減免稅事項有關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8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所得申報實際情況,我局決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啟用新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一、啟用的新申報表包括《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預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匯總申報表)》和《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新申報表適用于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企事業單位、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和年度匯總納稅申報。
二、2015年7月1日起啟用新申報表,即按月(或按季)預繳申報的納稅人應在2015年7月征期開始填報《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預繳)》;2015年度匯算清繳和年度匯總申報的納稅人應在2016年的1月至3月(匯算期)開始填報《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和《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匯總申報表)。
三、《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新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通告》(大地稅告〔2013〕21號)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時廢止。
附件:
1.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預繳表)
2.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
3.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
4.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匯總申報)
5.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