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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實施后開票系統升級的提示 |
發布時間:2014/7/15 來源: 閱讀次數: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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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實施后開票系統升級的提示 廣大防偽稅控企業: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的規定,6%和4%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但有的企業的“一機多票”的開票軟件不支持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企業稅控設備需由稅務局重新授權后再由服務單位對“一機多票”的開票軟件進行升級?,F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升級企業范圍 自來水公司、小型水力電發電單位、生產商品混凝土等需要通過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
二、升級步驟 1、拆卸卡(盤) 卡類型企業 使用金稅卡的企業由服務單位將金稅卡從計算機拆下來,并持金稅卡、IC卡到當地辦稅大廳發行崗位做變更發行。 盤類型企業 使用金稅盤的企業持金稅盤到當地辦稅大廳發行崗位做變更發行; 2、發行崗人員進入防偽稅控系統系統進行稅率授權操作; 3、由服務單位給企業升級“一機多票”開票軟件。
三、其他事項 1、升級過程中技術操作問題可咨詢當地防偽稅控服務單位或撥打400-8877-618; 2、升級工作應當于7月底前完成。 3、其他問題及時咨詢當地辦稅大廳。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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