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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關稅[2008]12號 調整成品油進口環節消費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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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成品油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 發文日期: 2008-02-25 發文字號: 財關稅[2008]12號 海關總署: 為進一步完善消費稅政策,促進稅收統一、公平,經國務院批準,對部分成品油消費稅政策進行調整。現就進口環節消費稅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對進口溶劑油、石腦油、潤滑油、燃料油恢復按法定稅率征收消費稅,具體稅目稅率見附件。 二、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對進口石腦油暫免征收消費稅。 附 件:成品油進口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下載: zip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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