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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鼓勵軟件產業發展六項措施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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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12日確定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六項措施。工信部有關專家表示,在當前全球軟件和集成電路技術、產業孕育新變革的背景下,這些措施的出臺將有助于解決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規模小、核心技術薄弱、產業鏈不完善等行業發展瓶頸,鼓勵軟件產業做大做強,進而推動國內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 此次出臺的六項措施包括強化投融資支持;加大對研究開發的支持力度;實施稅收優惠;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嚴格落實軟件和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依法打擊各類侵權行為;加強市場引導,規范市場秩序。 這不是國家第一次出臺扶持軟件產業發展的政策。早在2000年,我國就出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可以說,這個文件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十年的實踐表明,《若干政策》對推動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行之有效,產業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 工信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軟件產業收入由2000年的593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9970億元,年均增長率36.8%。軟件出口額由2000年的4億美元躍升到2009年的185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達53%。軟件產業收入占電子信息產業的比重由2000年的5.8%上升到目前的18%。2010年我國軟件產業銷售收入超過1.3萬億元人民幣,比2009年增長30%以上。 同時,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規模從2000年的186億元發展到2009年的千億元級別,預計2010年銷售收入將達1424億元,同比增長28.4%。產量增長了10倍多,預計2010年產量將超過600億塊。出口額從2000年的16.9億美元躍升到2009年的233億美元,增長了14倍。集成電路產業規模占全球集成電路產業比重從2000年的不到1%上升到目前的8.5%。 “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總體上仍然弱小,做大做強需要保持產業政策的連續和穩定。六項措施和《若干政策》一脈相承,有望進一步優化產業發展環境,這也是國家發展的戰略需要。”工信部這位專家說。 近年來,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雖然發展迅速,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既不大,也不強,持續發展能力有限。 首先,產業規模不大,大企業不強。我國軟件產業在全球軟件產業中的份額僅為6%。軟件產業收入占電子信息產業的比重為18%,與美日等發達國家(40%以上)相比,依然偏低。雖然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規模占全球集成電路產業份額8.5%,但占我國電子信息產業規模還不到2%。 以2009年為例,我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產值的總和,還不及IBM一家公司的相應業務收入大。我國500多家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銷售收入總和,僅為美國高通公司的二分之一。 此外,核心技術受制于人也是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一大難題。目前,我國操作系統、數據庫等基礎軟件普遍依賴進口。集成電路核心技術積累少,產品主要以中低端為主,國產產品市場占有率僅為20%左右,重點整機和關鍵信息系統用高端核心芯片基本依賴進口。與之相對應的是,集成電路產品貿易逆差逐年擴大,從2000年的86億美元,增加到2010年超過1000億美元,連續7年成為我國第一大宗進口商品。 “創新能力不足,給國家信息安全帶來不容忽視的嚴重隱患。”中國軟件行業協會有關專家說。 產業鏈不完善是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另一軟肋。目前,我國軟件研發與產業、應用、服務等環節結合不緊密,結構性矛盾非常突出。集成電路專用設備、儀器和材料業、EDA工具等集成電路支撐業發展嚴重滯后,關鍵設備、儀器及材料自給率不足10%,集成電路設計用EDA工具基本依靠進口。 “基礎軟件突破很難,大規模信息系統集成服務能力亟待提高,基本處于全球產業價值鏈中下游。”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執行副理事長徐小田說。 當前,全球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正呈現出網絡化、智能化、平臺化、融合化和服務化等新的變化和特點,產業格局進入重大調整時期。發達國家為搶占制高點,繼續保持國際競爭優勢、掌握話語權和控制權,紛紛出臺新的戰略和政策,投入大量資金和資源,重點支持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非常重要。我國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十年發展的實踐證明,對一個后發國家來說,要想在新一輪競爭中有所作為,保障國家信息安全,政府的政策扶持必不可少。大力推進兩化深度融合、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也迫切要求進一步扶持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信部專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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