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9日電(人民網(wǎng)前方報道組)今天下午3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召開記者會。全國人大五位負責人就“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中國經(jīng)營報記者:我想請問郎勝主任。剛才您提到稅收法定的原則,我想請您談談未來五年全國人大在稅收法定方面有一些什么樣的具體立法規(guī)劃?另外,此前中國經(jīng)營報也最早報道了我們國家現(xiàn)在十八大稅種中只有三個稅種是由全國人大立法的,其他全部都是授權國務院作暫行規(guī)定或者條例,引起了社會非常廣泛的反響。 我們也注意到兩會期間,來自山東的全國人大代表就提出一個議案,關于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的暫行規(guī)定或者條例的議案,截至到昨天下午三點我們注意到已經(jīng)有31位代表聯(lián)名簽署了這份議案,就是建議全國人大在2013年年底之前,收回對國務院稅收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我們想請您談一談,當前全國人大收回稅收立法權的可行性、可能的路徑和時間表。另外,我們知道1984年1985年全國人大曾經(jīng)對國務院進行了兩次授權,1984年的已經(jīng)廢止的,1985年的未來有沒有終止的可能性?在什么條件下可能終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就此問題進行了回復說:我們都關注到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媒體、專家對稅收法定的問題討論特別多、特別活躍。剛才記者也提到這次正在進行的大會,有的代表團已經(jīng)將此為議案正式向大會提出。為什么大家這么關注這個問題,稅收法定的根源在哪里?我僅從法律制度上給大家做一個解釋。
立法法是我國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憲法相關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第8條規(guī)定了全國人大專署立法權的范圍,稅收立法是人大權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權。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規(guī)定,1984年和1985年全國人大就授權國務院在稅收、改革開放、經(jīng)濟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規(guī)。1984年的授權決定已經(jīng)廢除,1985年的授權決定現(xiàn)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時候收回,我們還要認真地研究、分析大家的意見,在適當?shù)臅r候能夠考慮這個問題。具體沒有路線圖,也沒有時間表,但是我們會回應公眾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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