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個在企業管財務的副總,姑且叫他丁總吧,一直對稅務籌劃專家好奇得很,心想,這些專家憑啥一節課敢收人上萬塊錢,難不成真有這么牛?這不,他正好有個機會,代表公司參加了一次由著名稅務籌劃專家講授的稅務籌劃培訓課。 要說這著名專家上課,還真是有那么一套套的,上來就先放個狠話:“各位可能覺得我這一節課收費上萬有點兒貴對吧?不過沒關系,等上完課,要是有誰覺著貴,這錢花得不值當,直接找我,我私人給你們退款!” 這丁總本來沒啥勁頭,可聽專家這狠話一撂,立馬來了精神。丁總聽著這籌劃專家的講演,是越聽越入神,越聽越興奮。 就聽這專家說道:“前面給大家講了不少,下面給大家舉個例子,在座各位的公司很多每年都需要支付數百萬元的運貨費用,我這例子呢,就是個運費的籌劃。” 接下來,這專家就講起了運費籌劃的例子:正常情況下,假設公司每年要支付給運輸公司600萬元運費,如果運輸公司是幾個小規模納稅人,則企業可以取得17.48萬元的專票進行抵扣,也就是說企業實際支出是582.52萬元。 但是假如改為由公司提供汽油燃料,而不是運輸公司自帶油料,則大不一樣了。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得抵扣。 公司購進油料用于公司貨物的運輸,而貨物運輸又屬于營改增范圍,即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自然能夠抵扣。這時候,按照正常情況油耗占成本35%計算,600萬元里有210萬元是油料錢,其余為運輸公司人工車耗及利潤。 換為公司提供油料,則公司共計可以抵扣進項稅41.87萬元,所以,這公司實際支付成本558.13萬元,比籌劃前節約24.39萬元。 這一年就能節約二十多萬元,這還是把公司運費少算的;要是公司運費多的,兩三年節約百萬元稅款,完全有可能。 丁總一聽這例子,心里一盤算,發現還真是這么個理啊,對這專家的敬仰之情那是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就這一萬塊錢的學費,那都算是便宜的了。丁總回去就正式開始實施這“完美籌劃”去了。 話說丁總的公司按著這個方法籌劃,連干兩年,果然節約了不少稅款。 可接下來就被稅務局給稽查了。這回負責這公司檢查的是稽查局的老張,老張一看這家公司的賬,就納了悶了,心說你這公司車也就幾輛,咋購進的汽油燃料都夠幾十輛大卡車繞全中國跑幾個來回的啊?再看看這油料去向,也沒見做銷售,就這么地沒了?難不成是壓根沒油料這貨,買專票虛開? 老張這么一懷疑,丁總可就急眼了,這要被定成個買票虛開還得了,那不得進牢子里待著了?于是趕緊把這實情給兜出來了。 老張一核查相關情況,發現這公司還真沒說謊,于是憑著經驗,二話不說,認定這公司供油給運輸公司是視同銷售,要補稅。 這下丁總可就傻眼了,當初專家籌劃的時候,可是說合法合規的啊,咋現在成視同銷售了?于是呢,又花了重金,把先前那位著名籌劃專家給請了來。 這專家還真個是口若懸河,先是拿出幾個省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答復中,認為可以抵扣,不屬于銷售的。接下來又舉了個例子,比如提供焊接服務的公司派人到企業參與維修,因為要搶進度減少停機時間,外來維修人員提供焊接機具和服務,必需的消耗材料焊條是企業提供的,這時候這些個消耗材料肯定不是銷售,所以這公司供油也是一個道理,即包工不包料這服務與轉運服務是大同小異,只不過車和焊接機具從形態和作用有明顯不同而已。這時候的原料也沒聽說要視同銷售的啊?而且增值稅暫行條例視同銷售就那幾類情形,這壓根也不符合視同銷售的八種具體情形。 這專家三下兩下一繞乎,把老張給弄暈菜了。老張心想難不成自個真弄錯了?可經驗告訴自個,肯定有哪些地方不對。 于是,老張就找到了大世。 “大世啊,這案子就是這么個情況了,雖然這企業好像說得挺在理的,可從經驗上說,總覺著不對。這是案卷資料,你看看給點兒意見指導啊?”老張說完案子情況,一臉期盼地盯著大世。 大世邊翻看案卷里公司簽的運輸合同邊笑著回應道:“張科長您的經驗判斷沒錯,這里面確實有不對。” 大世接著說道:“這案子關鍵點其實還是油料的所有權到底有沒有轉移到運輸公司。我剛看了下幾個合同,發現這運輸公司應該是長期為這個甲公司提供定點運輸服務的,所以對于油耗,雙方是在合同里直接約定了具體油量的,也就是說甲公司不管其他,和運輸公司約定,一是運輸公司把貨運到指定地點,二是甲公司會把合同約定好的油料及運費支付給運輸公司。” “從所有權上來說,甲公司把油料給了運輸公司之后,我們假設下,此時,運輸公司中途把這些個油全賣了或者是給弄丟了,而用自己的油把貨運到指定地點,那也不違反合同約定,不屬于違約。既然運輸公司有權處理甲公司給的油料(例如把油給賣了),而甲公司依照合同不能追究運輸公司責任,油料的占有使用的權利實際上在甲公司把油料交給運輸公司后,就屬于運輸公司了。自然是所有權轉移了。” “我就說呢,就是這么個理,當時讓專家給繞暈了。”老張聽到這一拍大腿,大聲贊同道。 大世說:“其實我們再換個角度想一下,更簡單了,什么是運輸服務?一般來說起碼得有車有人有燃料吧?你說這運輸公司要是沒油,那還能叫運輸服務么?” “再者說,咱把油料換成貨車,假如甲公司提供貨車,運輸公司就光提供油料和司機,這時候光桿司機提幾桶油能叫運輸服務么?要是這也叫運輸服務,那假如甲公司提供車和人,運輸公司就提供幾桶油呢?又或者甲公司提供車和油,運輸公司就提供個光桿司機呢?” “也就是說這運輸公司提供運輸服務,起碼要具備這三要素即運輸公司要有人有車有油料,既然運輸公司要有油料,也就是運輸公司對油料有所有權,那甲公司自然沒有所有權了。你要是對油料沒有所有權,你能說自個是有油料么?其實那個專家的維修例子,你用所有權一分析,就會發現,那些個輔料的所有權并沒有轉移給來修理的人員,自然也就不存在銷售了。” 大世緩了緩,接著說道:“不過啊,這里咱其實也有不對,這不叫視同銷售,而是以貨換服務才對。也就是說,甲公司以油料換取了運輸公司部分的運輸價值。說白了就是比如運輸費用是600萬元,甲公司按正常情況就該支付人家600萬元,但結果是支付了人家390萬元,而另外210萬元是以油料形式支付了。這么一算呢,也就清楚得很了,甲公司油料按銷售,這里咱用詞一定得準確了,就是銷售,而不是視同銷售,補繳增值稅,同時調增收入。另一方面,運輸公司應該再開運輸發票(油料換運輸服務這塊)給甲公司。” “果然是大世出馬,一個頂倆!”老張聽完,笑著稱贊道。 大世看著老張興沖沖離開辦公室的背影,心想,這年頭,理論“專家”實在太多,真是應了那句話:專家張張嘴,坑斷企業幾條腿啊。 大世觀點:不含油料運輸,看起來似乎是個完美籌劃,但是如果以所有權是否轉移來具體判定就會發現,其實質不過是公司以油料換取運輸服務的部分而已。 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