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的解讀為深入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審批行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制定了《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的制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0號),向社會公開了《稅務總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在《稅務總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基礎上制定了《公告》,對審批實施機關和共同審批實施機關進行了明確。《公告》起草過程中,采取書面形式征求了各市國稅局和縣(區)級國稅局的意見,通過遼寧省國家稅務局互聯網站征求了社會公眾的意見,對《公告》內容進行了進一步完善。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公開了《遼寧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具體包括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各級國稅機關實施的審批事項,不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我省無對應項目的審批事項。《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的審批,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注冊稅務師資格核準,這三項審批事項也不在《遼寧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中。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子項、審批類別、設定依據、審批對象”欄目內容與《稅務總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中的對應欄目內容相同,《遼寧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中的“審批實施機關、共同審批實施機關”欄目內容是根據遼寧省國稅系統審批實際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