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稅協發[2014]3號 2014-3-24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章程》、《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的有關規定,現將會員年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年度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檢對象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的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執業會員及非執業會員)。
三、年檢內容
按照《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的具體規定,在全面進行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企業所得稅鑒證報告中應納稅所得額調增調減是否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收費是否存在低價惡性競爭問題。
四、檢查方式及范圍
稅務師事務所應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動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
地方稅協組織力量在稅務師事務所自查基礎上進行案頭檢查和實地抽查。對事務所進行實地抽查的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本地區事務所總數的四分之一,事務所數量比較少的地區力爭全部實地檢查;抽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的數量每個事務所不少于10份,鑒證報告少的應全部檢查。
中稅協將有選擇地進行重點抽查。
五、幾點要求
1、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各地稅協要積極與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協調溝通,實行聯合年檢,做到統一時間、統一部署、統一實施,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年檢工作順利進行。
2、組織得力人員進行實地抽查。今年實地抽查企業所得稅鑒證報告,業務性強,對抽查人員要求高,既要有熟悉業務的稅協人員參加,也可以抽調部分事務所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參加。
3、認真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建立實地抽查工作底稿,每抽查一個事務所,都要寫出實地抽查報告;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掌握充分依據;抽查工作完成后,進行全面分析研究,依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作出嚴肅處理。
4、及時上報年檢工作情況。各地稅協務必于12月31日前將年檢工作總結和《團體會員年度檢查明細表》、《執業會員年度檢查明細表》(見《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以紙質文件形式上報中稅協(監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