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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規范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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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日獲悉,為加強和規范建筑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 國稅函〔2010〕39號《關于建筑企業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建筑企業項目經理部的收入也應匯總到總機構和二級分支機構,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 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政策將簡化建筑企業異地施工的納稅流程,另外,這一新規也意味著,企業可以將部分虧損的項目納入到整個企業的所得當中,沖抵部分利潤,對于利潤率較低的施工企業來說,新規無疑是個好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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