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30號 2014-09-05為更好地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進一步推進全市通辦工作,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決定,對自助辦稅機的以下六項涉稅辦理事項實行全市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助辦稅機全市通辦的涉稅事項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IC卡報稅。
[三]不使用稅控機打普通發票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零申報。[不包括使用稅控設備的納稅人]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
[五]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
[六]稅控機打普通發票驗舊。[不包括紅字發票和作廢發票]
二、適用范圍和辦理時限
單位納稅人可以通過全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配備的浪潮自助辦稅機,即時辦理上述涉稅業務。
三、注意事項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零申報是指應稅貨物銷售收入或應稅服務收入為零的申報。
[二]有文化事業建設費納稅義務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仍需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業務。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的紙質資料按照現行管理辦法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
[四]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驗舊和稅控機打普通發票驗舊時,如納稅人驗舊前已完成抄報稅處理,可直接辦理;如納稅人驗舊前未進行抄報稅,應先進行抄報稅。
[五]稅控機打普通發票驗舊包括使用普通發票稅控系統和稅控收款機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如該批次發票中含有紅字發票和作廢發票,需到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
[六]如出現其他自助辦稅機無法成功辦理的情況,納稅人需回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業務。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載:rar文件:
1.北京國稅自助辦稅機全市通辦業務辦理流程
2.配備浪潮自助辦稅機的辦稅服務廳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