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聯合主辦的“2014中國稅法論壇暨第三屆中國稅務律師和注冊稅務師論壇”12月27日在北京隆重舉行,本屆論壇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稅收征管法修訂·開啟稅法服務的新時代”為主題。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先生發表致辭時表示,稅收領域長期授權立法的做法需要慢慢扭轉,稅收條例應逐步上升為法律。無論是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還是在房地產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各個領域的立法過程中,切實“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是要在現有法律框架內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二是要根據社會經濟情況加強立法研究。
以下為演講實錄:
各位來賓,大家好!自從2010年舉辦第一屆中國稅法論壇以來,中國稅法論壇已經成功舉辦了四屆,同時也成功舉辦了三屆中國稅務律師論壇,本屆又有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的加入,我欣喜的看到,論壇已經逐步發展成為稅法理論界與實務屆進行溝通交流的重要平臺,對宣傳稅法、促進稅務律師等稅務服務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久前,中共中央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主張,落實到稅收領域,核心在于“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全面推進依法治稅。
無論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還是推進依法治稅,都應“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然而,我國現行的18個稅種,全國人大審議立法的只有三個,其他15個還都是國務院條例、規定,這15個條例中有4個已經制定了60年。作為基本經濟制度之一的稅收制度應該以法律的形式體現,這在各國都是基本的做法,具體到我國,則是應該由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進行稅收基本法的立法,所以,最近我在不同場合都提出主張,稅收領域長期授權立法的做法需要慢慢扭轉,稅收條例應逐步上升為法律。
本屆論壇將《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作為重要議題,很有意義。《稅收征管法》作為稅收征管領域的根本性大法,是規范我國現行18個基本稅種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法,立法質量直接影響各稅種的征管工作開展的效果。我們知道,現行的《稅收征管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1年審議通過的,到目前已經有14年,期間,我國政治、經濟、社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尤其當今經濟領域跨區域經營和電子交易的發展,給《稅收征管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在征管手段、征管程序、納稅人權益保護等方面都明顯與經濟、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推進《稅收征管法》的修訂工作已經成為一項非常急迫的工作,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最重要內容之一,
作為立法工作者,我認為,無論是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還是在房地產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各個領域的立法過程中,切實“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眼:
一是要在現有法律框架內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法法》對法律、法規的制定規定了嚴格程序,稅收立法應該遵循程序進行,并廣泛聽取各個領域人士的觀點和看法,做到民主立法。
二是要根據社會經濟情況加強立法研究。當前,以互聯網科技為代表的新型經濟形態發展迅速,經濟交易的形式更加復雜和隱蔽,這給相關稅收征管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稅收立法應該充分結合這些背景,盡可能符合實際,不斷推進科學立法水平。
在推進稅收立法以及依法治國的過程中,稅務律師以及注冊稅務師應該發揮專業力量,充分參與到各項立法過程中去,尤其是稅務律師,既知曉稅法實務、又比較了解稅收征納雙方實際情況,應該為稅收立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也了解到,論壇承辦方之一的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及其團隊近年來參與了不少稅收立法的工作,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同時,我也希望中國稅務律師和注冊稅務師兩大行業可以借助這個論壇加強行業間的合作,尤其在注冊稅務師被取消行業準入資質的背景下,加強與稅務律師、注冊會計師業務合作是未來重要的方向,為國家稅收征管以及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最后,讓我們向論壇的主辦方全國律協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承辦方北京市華稅律師事務所等以及各位嘉賓表示感謝,并祝賀2014中國稅法論壇暨第三屆中國稅務律師和注冊稅務師論壇取得了圓滿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