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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4號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2/8/28 來源: 閱讀次數: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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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4號 根據2012年7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我省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為確保我省營改增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經國稅機關認定,取得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必須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現代服務業試點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通運輸業試點一般納稅人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系統開具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所需設備包括通用設備(計算機、打印機等)和專用設備(金稅盤、報稅盤、TCG-01稅控盤、TCG-02報稅盤)。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通用設備由納稅人自行準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稅務機關名義、專用設備兼容性、服務便利等借口向納稅人強行銷售計算機、打印機等通用設備、軟件或其他商品。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專用設備須從技術服務單位購買。
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關于完善增值稅稅控系統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2155號)規定: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中的USB金稅盤和報稅盤(營改增專用設備)零售價格為每個490元和230元。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中TCG-01稅控盤零售價格為每個490元,TCG-02報稅盤為每個230元。從事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的技術服務單位,在提供服務時,對使用稅控盤系列產品的納稅戶,按每戶每年每套330元收取技術維護費;對使用兩套及以上稅控盤系統產品的納稅人,從第二套起減半收取技術維護費。
四、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在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五、對于新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的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先由主管國稅機關在防偽稅控系統中設置發票的限量、開票限額等發行授權信息,并對金稅盤和報稅盤進行初始化發行,再由技術服務單位為企業安裝稅控專用設備和開票系統。
六、對于原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納入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以下簡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后,先由主管國稅機關在貨運發票稅控系統中對納稅人的稅控盤和傳輸盤進行初始化發行,再由納稅人自行下載、安裝開票系統。如企業稅控盤或傳輸盤損壞,企業重新購置稅控專用設備后,由技術服務單位上門為企業安裝升級開票系統。
對于新納入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的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先由主管國稅機關在貨運發票稅控系統中對納稅人的稅控盤和傳輸盤進行初始化發行,再由技術服務單位上門為企業安裝開票系統。
七、增值稅防偽稅控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技術服務由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技術服務熱線電話:965432。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應及時向試點一般納稅人免費提供培訓、安裝和技術支持服務,保障納稅人正常開票。對于通過電話或網絡等方式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在24小時做出響應,現場排除故障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
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軟件由國家稅務總局免費提供給開具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使用,并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百望呼叫分中心免費提供遠程技術支持服務,統一服務電話為:010-62466669。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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