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提出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四眾平臺企業和采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并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在全面推進眾創,積極推廣眾包,推進放管結合,完善市場環境等方面,意見提出多條舉措并為相應部門劃分責任,其中,涉稅事項包括: (十五)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適應新業態發展要求,建立健全行業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明確四眾平臺企業在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知識產權、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知識產權局、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二十六)實行適用稅收政策。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四眾平臺企業和采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并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對于業務規模較小、處于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現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負責) 意見指出,當前全球分享經濟快速增長,基于互聯網等方式的創業創新蓬勃興起,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快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線上線下加快融合,對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動力強勁,潛力巨大。同時,在四眾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行業準入、信用環境、監管機制等方面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