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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國稅函[2012]213號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控系統培訓及發行安裝方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8/28 來源: 閱讀次數: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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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控系統培訓及發行安裝方案》的通知 皖國稅函[2012]213號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控系統培訓及發行安裝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稅控系統培訓及發行安裝方案
為使全省稅務干部和試點納稅人及時了解相關稅控系統工作原理,掌握軟件應用操作,確保防偽稅控系統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升級、初始發行和培訓等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分工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辦公室防偽稅控組,負責防偽稅控系統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培訓、發行和安裝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保障組負責防偽稅控系統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稅務端的升級工作;各市、縣國稅局負責稅控專用設備的初始發行工作;技術服務單位負責對試點一般納稅人的培訓及稅控專用設備的安裝和開票系統的安裝、升級工作。
二、干部培訓 稅務干部的培訓內容為防偽稅控系統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升級及稅控系統的抄報稅、發票認證等相關業務操作。稅務干部的培訓實行省、市局兩級培訓方式。省局于8月8日前完成師資培訓,各市局應于8月20日前完成對所屬區縣局稅務人員的培訓。
三、稅控專用設備的初始發行 對于新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由主管稅務機關在防偽稅控系統中設置發票的限量、開票限額等發行授權信息,并對金稅盤和報稅盤進行初始化發行。
對于納入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納稅人,由主管稅務機關在貨運發票稅控系統中對納稅人的稅控盤和傳輸盤進行初始化發行。
四、納稅人培訓、系統升級及安裝 (一)培訓 自8月10日開始,分批安排試點一般納稅人參加培訓,計劃8月20日前完成。詳細培訓計劃和培訓地點,由各市國稅局與當地技術服務單位商定。
(二)升級 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除涉及新增的防偽稅控企業外,部分原防偽稅控企業和貨運發票稅控企業的開票系統還需進行升級,開票系統升級采取以下方式:
原防偽稅控企業開票系統升級,由技術服務單位組織力量采取上門的方式,在總局新版開票軟件下發后,立即組織實施。
貨運發票稅控企業開票系統升級,由企業自行從總局或省局網站下載開票系統升級。如企業稅控盤或傳輸盤損壞,企業重新購置稅控專用設備后,由技術服務單位上門為企業升級開票系統。
(三)安裝 新增稅控企業的稅控專用設備和開票系統的安裝采取在辦稅服務廳集中安裝和上門安裝兩種方式進行。對于試點一般納稅人數量較多的地區,采取集中安裝方式,對于試點一般納稅人數量較少的地區,采取上門安裝方式,具體安裝方式由各市國稅局與技術服務單位商定。稅控專用設備和開票系統的安裝工作在綜合征管系統升級后10天內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稅控專用設備的安裝和開票系統的升級工作涉及納稅人較多,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協助技術服務單位合理安排工作計劃,確保按時完成試點一般納稅人稅控專用設備的安裝和開票系統的升級工作。
(二)新版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升級后,各地稅務機關應先為企業發行稅控盤和傳輸盤,再由納稅人自行升級開票系統。
(三)技術服務單位應選派技術和業務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培訓教師承擔培訓工作,并設立統一的技術服務熱線電話,及時向試點一般納稅人提供技術支持服務,保障納稅人正常開票。對于通過電話或網絡等方式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在24小時做出響應,現場排除故障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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