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納便函〔2015〕128號 2015-07-1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主管部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管理的通知》(稅總函〔2014〕563號)及其相關工作要求,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上半年共組織了兩次對外公開電話抽查工作,對全國稅務系統70家單位的對外公開電話接通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上半年兩次抽查方法為:在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六類電話中,每類隨機選取一個電話號碼進行撥打,統計接通情況。
(一)上半年共抽取全國70家單位對外公開電話樣本840個,由于部分電話報送不完整,實際抽查電話797個。其中第一次撥打即能接通的電話641個,占80.43%;第二次撥打接通的電話84個,占10.54%;第三次撥打接通的電話14個,占1.76%;三次撥打均未撥通的電話58個,占7.28%。
(二)上半年兩次抽查中,六類電話均一次性接通的單位有8家,占11.43%;未一次性撥通的電話少于3個的有51家,占72.86%;未一次性撥通的電話在3個以上的有11家,占15.71%。
二、主要問題
(一)同一電話三次均撥打不通
部分稅務機關所提供的公開電話,分不同時段進行撥打,始終無人接聽或保持占線狀態,無法正常開展對話,此類問題在第一季度抽查工作中相對明顯。
(二)電話狀態異常
部分電話撥打后,對方表示非稅務部門,例如個別電話接通之后對方表示為工商局;部分電話不能呼叫,納稅人端稅務軟件支持電話撥打時自動語音提示“對不起,您不能撥叫該號碼”。
(三)電話報送類別不完整
按照稅務總局相關工作要求,各地稅務機關應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聯系電話、納稅咨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稅收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稅務部門聯系電話、納稅人端稅務軟件支持電話等六類電話,但有8個單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所有類別電話。
各地稅務機關要結合本次公開電話抽查中暴露出的問題,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對照檢查,對于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改。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外公開電話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電話專人值守,保證暢通,并及時更新補充對外公開電話,確保號碼準確無誤。各省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部門請將更新后的電話于7月22日前以表格形式(題目為:“修改日期 省局名稱”)發至電話變更信息接收郵箱(gkdhcc@126.com)。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