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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財稅[2009]84號 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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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財政廳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陜財稅[2009]84號 2009.12.9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宣傳部,各省管縣財政局: 現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 〕105 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補充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由《陜西省財政廳關于陜西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陜財稅〔2006 〕34 號)、《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國家稅務局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我省不在試點地區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名單和新增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陜財稅[2007]) 63號)和《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國家稅務局陜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試點地區單位名單的通知》(陜財稅〔2008 〕81 號)確定的轉制文化企業,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相關稅收政策按照財稅〔2009 ) 34 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省級所屬轉制文化企業的認定,由省委宣傳部會同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和省地方稅務局確定和發布名單;市縣級所屬轉制文化企業的認定,按照登記管理權限,由同級宣傳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確定和發布名單,并逐級備案。 附件: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pdf 下載: rar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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