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網上辦理部分涉稅行政處罰事項的公告 為了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效率,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的相關規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辦理處罰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逾期申報行政處罰事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可持有效CA證書直接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www.bjsat.gov.cn)接受處罰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逾期申報行政處罰的自助辦結。
二、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查詢其辦理自助處罰的狀態和進度,查詢并保存處罰相關電子文書。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