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單位納稅人當前累計未結清欠繳稅金總額超過10萬元,但不超過50萬元;個人、個體納稅人當前累計未結清欠繳稅金總額超過1萬元,但不超過20萬元。
3.納稅人上年度應納稅款按期入庫率超過90%,但小于100%。
4.納稅人當期速動比率超過70%,但不超過100%。
(三)高風險欠繳
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劃入高風險欠繳稅金:
1.該筆欠稅為本年新欠或往年陳欠,且滯納天數超過180天。
2.企業、單位納稅人當前累計未結清欠繳稅金總額超過50萬元;個人、個體納稅人當前累計未結清欠繳稅金總額超過20萬元。
3.納稅人上年度應納稅款按期入庫率不超過90%。
4.納稅人當期速動比率不超過70%。
(四)高危欠繳
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劃入高危欠繳稅金:
1.關停企業欠稅。
2.空殼企業欠稅。
二、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登記簿的設置
各稅收會計核算單位應在賬外設置“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登記簿”,分戶、分欠繳稅金風險類別登記反映納稅人欠繳稅金變動情況。
登記內容包括: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登記注冊類型、收入種類、欠稅類型、限繳日期、登記時間、減少原因、風險類別、金額等。其中,欠稅類型包括:本年新欠、往年陳欠、關停企業欠稅、空殼企業欠稅。減少原因包括:入庫、抵繳、核銷。風險類別包括:低風險欠繳、中風險欠繳、高風險欠繳和高危欠繳。
登記方法是:稅務機關根據分類標準按月逐筆對欠繳稅金進行風險類別登記。增加用藍字(或正數)登記反映,減少用紅字(或負數)登記反映,余額反映當前納稅人不同風險類別的欠繳稅款情況。當月發生的欠繳稅金在當月入庫、抵繳或核銷的不參與風險分類。對于分類標準中個別指標數據缺失的情況,當期對該筆欠繳稅金分類可不采納此指標。
三、欠繳稅金征繳情況評價指標
依據“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登記簿”及稅收會計核算內容,設置欠繳稅金風險評價指標,評估各級稅務機關對欠繳稅金的管控能力。具體指標如下:
(一)新欠發生率
新欠發生率是指本年新欠與當年應征稅金的比率,新欠發生率越低,表示納稅人對稅制遵從度越高,稅務機關征管效能越高。公式如下:
新欠發生率=本年新欠期末余額/(應征稅金期末余額-應征稅金期初余額)
(二)欠稅追征率
欠稅追征率是指一定時期內各風險類別的欠繳稅金入庫與抵繳金額之和與本類欠繳稅金總額的比率,反映一定時期內欠繳稅金追征取得的實際效果,數值越大表示該風險類別的欠稅清繳效果越好。公式如下:
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稅追征率=(本期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繳稅金入庫金額 本期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繳稅金抵繳金額)/(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繳稅金期末余額 本期低(中、高、高危)欠繳稅金入庫金額 本期低(中、高、高危)欠繳稅金抵繳金額 本期低(中、高、高危)欠繳稅金核銷金額)
(三)欠稅比重
欠稅比重是指通過入庫、抵繳、核銷等方式清理后,各風險類別的欠繳稅金余額占全部風險類別欠繳稅金余額的比重,風險等級越低的欠繳稅金所占比重越大,表示欠稅的分布結構更有利于欠稅清繳。公式如下:
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稅比重=低(中、高、高危)風險欠繳稅金期末余額/(低風險欠繳稅金期末余額 中風險欠繳稅金期末余額 高風險欠繳稅金期末余額 高危欠繳稅金期末余額)
(四)欠稅綜合管控能力評價指標
欠稅綜合管控能力評價指標是指通過既定的方法對不同的欠稅評價指標進行計算運用得出的綜合評價指標,反映各單位一定時期內控制新欠和清繳欠稅的整體管控能力。稅務總局將定期公布各單位欠稅綜合管控能力評價指標的計算結果。
四、報表反映
增設“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月報表”(格式見附件),依據“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登記簿”及其他相關內容按月匯總生成?!扒防U稅金分風險類別月報表”縱欄按收入種類設立,橫欄按風險類別設立,報送方式和要求與其他會統報表相同。
2015年2月份編報2015年1月份的稅收會統報表起,各稅務機關按照本通知規定上報“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月報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欠繳稅金按風險分類核算管理對加強欠稅管理,提高稅收征管努力程度分析水平,統籌規劃組織收入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崗位職責,安排精兵強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欠繳稅金風險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稅務機關應當應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對欠繳稅金進行分類登記,并將分類結果及時推送給稅源管理部門。由于基礎數據錯誤等原因確需調整分類的,按照“源頭更正”的原則,按規定程序進行修改,并做好后續監督檢查工作,保證欠繳稅金按風險分類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扎實工作,做好銜接。欠繳稅金按風險分類核算是在原稅收會計欠繳稅金的分類核算基礎上,對欠稅狀況的進一步細化反映。各級稅務機關要扎實開展工作,密切部門配合,做好欠稅按風險分類核算數據和原核算數據的銜接。對存量和新發生的欠繳稅金,根據風險分類標準進行風險類別確認。
(四)強化分析,加強征管。在欠繳稅金按風險分類的基礎上,各級稅務機關應結合其他稅源信息,切實做好欠繳稅金分析。要嚴格落實組織收入原則,加強稅收征管,強化稅源監控,最大限度地控制新欠發生,并針對不同風險類別的欠繳稅金采取有效的稅款追征措施,積極清繳欠稅,提高組織收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附件:欠繳稅金分風險類別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