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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經濟合同違約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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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內容:納稅人因經濟合同支付的違約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回復內容:根據國稅發[2000]84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56條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其前提條件必須是訂立合同的雙方在經濟合同中明確簽訂違約的條款,并按《企業所得稅扣除辦法》的有關規定提供適當的憑據,方可準予稅前扣除。適當憑據具體包括:經濟合同、支付違約金的有關協議、支付違約金的銀行結算憑證等。以現金形式支付的違約金原則上不得作為適當的憑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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