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前百家機構名單公告
按照《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4號)、財政部《關于推動評估機構做大做強做優的指導意見》(財企〔2009〕453號)的有關要求,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開展了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工作。根據《關于印發〈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中評協〔2014〕58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和《關于上報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有關數據的通知》(中評協〔2015〕36號),中評協于2015年8月6日公示了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前百家機構名單,現公示期已滿。根據公示期間反饋的意見,中評協對有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現將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綜合排名前百家機構名單(附件1)、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年業務收入排名前百家機構名單(附件2)、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總部收入排名前百家機構名單(附件3)及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年全部業務收入(含關聯業務收入)排名前百家機構名單(附件4)以及關于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排名有關情況的說明(附件5)予以公告。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五:按照《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4號)、財政部《關于推動評估機構做大做強做優的指導意見》(財企[2009]453號)的有關要求,中評協開展了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工作。根據《關于印發〈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辦法〉的通知》(中評協〔2014〕58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和《關于上報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有關數據的通知》(中評協〔2015〕36號),形成了2015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各項排名前百家機構名單,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指標體系及權重
本次評價以2014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根據《評價辦法》規定的年業務收入指標、注冊資產評估師數量指標、注冊資產評估師年人均收入指標、注冊資產評估師平均執業年限指標、人才培養指標、執業質量指標和行業貢獻指標等七個評價指標,采用單項指標前100家平均值比較法計算單項指標得分,并根據各單項指標權重采用加權平均的方式計算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得分。本次綜合評價指標權重由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專家討論研究并打分擬定,七個指標權重依次為32%、14%、7%、3%、3%、32%、9%。
二、數據來源及依據
基礎數據來自評估機構上報數據和資產評估行業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經地方協會、中評協審核后確定。其中審核依據分別為:年業務收入依據資產評估機構會費繳納基數并參照審計報告調整;執業質量依據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受處罰、懲戒情況;行業貢獻依據《評價辦法》中行業貢獻的有關規定;人才培養依據評估機構填報情況并經核實后確定;注冊資產評估師數量、注冊資產評估師平均執業年限依據資產評估行業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特別說明的是,本次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僅考慮機構2014年基礎數據和基本情況,2015年出現的有關問題我會已充分關注,并將視情況在2016年資產評估機構綜合評價中予以考慮。
三、計算口徑及排序
按照《評價辦法》,中評協對機構的各項得分進行了計算、匯總和審核,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形成綜合排名。對設有分公司的機構,其分公司數據已合并計入所屬總公司。對參加母子公司試點的機構,其子公司數據已合并計入所屬母公司,同時子公司單獨參與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