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系、內部退養、提前退休取得的補償(助)收入和全年一次性獎金,這四種比較特殊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稅時容易混淆,現將四種計稅方法介紹如下。 一、解除勞動關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償收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工作年限-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工作年限 在實務中,“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中的“當地”是指縣(市、區),還是設區的地級市,還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從嚴謹統一、便于執行的角度考慮,筆者認為應當是指支付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統計部門每年對社會公布“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公眾可方便查詢,例如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2011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061元。 二、內部退養 內部退養是指職工在未到退休年齡的情況下,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養期間,由單位發給生活費。一些單位,基于減員增效、機構改革等原因,還給予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退養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一條的規定,實行內部退養的個人在其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不屬于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計稅方法可分為兩步: 第一步確定適用稅率 一次性收入÷辦理退養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依據此數確定適用稅率。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一次性收入+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提前退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號)的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四、全年一次性獎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征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考慮到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評,為了降低稅負,在適用稅率上給予納稅人一定的照顧。根據以下兩種情形,政策上設計了兩種計稅方法: 第一種情形,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具體計算方法,也可分為兩步: 第一步確定適用稅率 (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12,依據得出的商確定適用稅率。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第二種情形,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在此情形下,由于在計算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時,費用扣除標準已經扣除過一次。因此,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時,政策規定不再扣除,直接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依據得出的商確定適用稅率。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上述應納稅額,加上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就是納稅人當月應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