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聯合主辦的“2014中國稅法論壇暨第三屆中國稅務律師和注冊稅務師論壇”12月27日在北京隆重舉行,本屆論壇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稅收征管法修訂·開啟稅法服務的新時代”為主題。
大連市注冊稅務師協會秘書長曲軍在本次論壇上發言,他表示,在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律中應該引入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涉稅鑒證,并通過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立法確定注冊稅務師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真正推進我國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涉稅鑒證服務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
以下為發言實錄:
大家下午好!非常榮幸受本次論壇的邀請和大家交流一下關于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方面的問題,今天演講的主題是發揮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鑒證職能促進稅收法治建設。
作為涉稅鑒證的業務開展接近十年的時間了,十年時間對涉稅鑒證目前也沒有準確完全的定義,但是大家對他的理解不是完全一致的。今天用簡短的時間把我從事注冊稅務師管理二十多年來對涉稅鑒證的理解和我們最近一年多國家稅務總局給我們關于涉稅鑒證的一個課題研究成果和大家做一個分享。
今天所講的主要內容一個是想把簡單的介紹一下涉稅鑒證內涵和外延內容,以及涉稅鑒證存在的社會意義問題,關于涉稅鑒證未來的服務發展的種類和服務升級問題。
從涉稅鑒證的性質來看,屬于經濟建設的一種,是以法定資質的專業機構運用其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依據一定的鑒證程序和鑒證規則,就委托人所委托的有關涉稅事物的真實性或合法性做出具有公信力的鑒定和證明的行為。
關于外延,從四個方面理解。一個是接受納稅人的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專門的技能對納稅人的納稅活動和有關事項進行見證,發表具有見證力的意見。第二是接受稅務機關的委托,對納稅人的納稅活動和事項進行鑒證,發表具有鑒證力的意見。第三是接受其他行政機關的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對行政管理及司法管理相對人的涉稅活動基有關資料進行整證,出具涉稅鑒證報告或發表專業技術性意見。第四,接受經濟組織或經營者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經濟組織或經營者代理委托事項,出具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涉稅證明材料。
涉稅鑒證存在的社會意義是什么呢?為了準確的鑒定存在的社會意義,在涉稅經濟處于有涉稅狀態是什么狀態,沒有的狀態兩個進行比較,發生變化,說明我們涉稅鑒證是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的。
不存在涉稅鑒證的條件下,對于稅務機關來說,稅收征管的有效性必然會受到極大的限制。二是對于納稅人來說,納稅安全領域,會產生較為嚴重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雙失靈現象。將導致納稅人無法有效地識別并規避納稅風險,以維護自己的納稅安全。對于政府其他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來說,涉稅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的有效性就難以得到保障。對于涉稅利益有關方而言,作為納稅人的交易對象無法向涉稅利益有關方有效地證明自己的納稅信用,涉稅利益有關方在市場交易中的經濟安全地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
存在涉稅鑒證的條件下,對于稅務機關來說,只需花費相對較小的成本就能夠實現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對于納稅人來說,將自己無力完成的納稅風險識別與判斷等事務委托給涉稅鑒證機構來完成,能夠極大地保障自身的涉稅安全。對于政府其他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來說,將自己無力完成的涉稅處理和涉稅裁決工作委托給涉稅見證機構來完成,能夠極大提高涉稅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的有效性。對于涉稅利益有關方來說,將自己無力完成的交易對象的涉稅風險評估等事務委托給涉稅鑒證機構來完成,能夠更為有效地保證自身在市場交易中的經濟安全。對于作為納稅人的交易對象而言,也可以主動委托給涉稅鑒證機構來證明自己的納稅信用,以促使交易的順利實現。
下面關于涉稅鑒證的業務種類,通過業務種類的分類,讓大家看看我們未來的涉稅鑒證應該從那方面入手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通過這種分類,也會讓我們的事務所在日后拓展涉稅鑒證業務中應該有了一個明確的方向。
作為涉稅鑒證業務,應該主要來源幾個方面,一個是為了解決涉稅領域中的市場失靈問題,應該設置信用性鑒證業務,為了解決涉稅領域中的政府失靈問題,設置管理性鑒證或權益性鑒證,另外風險性鑒證。
信用性鑒證,可以分為遵從類納稅信用鑒證,納稅人為了表明自己納稅證據等方面需要自己通過中介機構出一個鑒定報告證明自己的納稅信用情況。經濟類納稅信用鑒證,委托目的是納稅人向經濟利益的相關方主動通過鑒定機構出示文件證明自己的納稅信用情況。
管理性鑒證,行政管理類鑒證,比如納稅申報類的,出口退稅類的、資產損失等等都屬于管理類鑒證。司法類的鑒證,也屬于管理類鑒證,通常司法機關作為委托人委托目的是對司法相對人的實際情況進行鑒證。
權益性鑒證,以確認并維護被鑒證人的合法權益為業務功能的涉稅鑒證,一個是權益實現類鑒證,也是屬于存在稅收征收環節。權益保護類鑒證,主要存在稅收救濟中,行政復議類鑒證,行政訴訟類鑒證。
風險類鑒證,包括納稅風險類鑒證,相關涉稅風險類鑒證。
涉稅鑒證業務種類需要特殊說明的,對涉稅鑒證進行分類,不能按形式上的業務項目分類,如果按照形式上分類,就會導致涉稅鑒證方向引偏,不知道涉稅鑒證是誰的需求,這里就不展開說了。
最后,做一個總結,關于在法治建設方面,涉稅鑒證對我們法治建設的作用,因為涉稅鑒證機構是以維護稅法嚴肅性為執業目的的,是保證涉稅鑒證法律屬性的客觀要求,也是涉稅鑒證最根本的目的以稅法延伸性的目的,從自身性質來看,涉稅鑒證機構只有以稅法嚴肅性為職業目的,涉稅鑒證機構才能在職業過程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進而有效地向社會提出混合產品、順利實現校正市場失靈,彌補政府失靈的雙重終結監管功能,并最終起到維護社會經濟安全與稅收安全的作用。
因此涉稅鑒證的存在和發展會大大促進稅收法治建設,因而建議在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律中應該引入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涉稅鑒證,并通過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立法確定注冊稅務師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真正推進我國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涉稅鑒證服務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