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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6]114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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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的通知 國稅函[2006]1142號 2006-11-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積極推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發揮政府采購的環境保護政策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財政部、環保總局印發了《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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