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報送范圍的公告》的解讀現將《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報送范圍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報送<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報送《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實際中,其他納稅人往往也會有對外支付的情形,且有可能涉及到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為全面采集納稅人的對外支付款項信息,解決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的信息短缺問題,我們已廣泛征集納稅人和各方意見,特對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號的有關條款進行修訂。
二、《公告》調整的內容
《公告》將《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的報送范圍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調整為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
三、執行措施
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按需選擇網上申報和上門申報兩種方式。網上申報的納稅人,登錄網上辦稅一體化平臺(可登錄安徽省國稅局網站,點擊“網上辦稅平臺”圖標,也可以直接登錄http://ahnsfw.aisino.com),進行報送;上門申報的納稅人可使用總局采集軟件報送相關電子信息。
關于《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報送范圍的公告》的起草說明現將《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報送范圍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起草背景、依據和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公告》的起草背景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不斷加快,各經濟體國際間交往和協助越來越普遍,頻繁的跨國經濟活動創造了大量的對外支付業務,給我國帶來可觀稅收收入的同時,對非居民稅收的征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準確、完整的采集納稅人的對外支付款項信息,是加強非居民稅收征管的前提。2013年,在《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報送<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號)的實施中,報表報送范圍過窄的問題較為突出,為解決該問題,我們已廣泛征集納稅人和各方意見,本《公告》特修訂此問題。
二、《公告》的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
三、主要內容
本《公告》對原規定的納稅人的報送范圍作出了調整,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的報送范圍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調整為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