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稅辦便函[2015]17號 2015-4-27
各市、縣(市、區)地方稅務局辦公室(不發寧波):
根據總局辦公廳要求,各級稅務部門要在稅收宣傳月期間,深入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和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宣傳報道,并及時總結、上報宣傳活動相關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于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和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宣傳
一是宣傳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依托各類媒體平臺,打造通達紙上、網上、手上的宣傳環路,持續深入宣傳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和2014年以來稅收幫扶小微企業發展的成效,重點報道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以及幫扶小微企業做大做強的創新作法。各地有典型案例請隨時報省局辦公室。
二是宣傳“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舉措。各地地稅部門要結合實際,宣傳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新舉措、新成效。
二、及時總結上報宣傳成果
4月30日前,請各級地稅部門認真總結宣傳月期間組織宣傳小微企業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情況以及其他報道情況,并以市為單位,通過公文FTOA郵箱統一報送省局辦公室金胤秋處(電話:0571-87668612)。總結材料精煉為主,媒體報道情況附具體列表,包括文章題目、發表媒體、發表時間等。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辦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