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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餐補貼(餐補)稅收政策文件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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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餐補是不是要有發票公司規定出差有固定的餐補,報銷時是不是必須有餐飲的發票?沒有發票如何處理?我公司現在被稅務局稽查,有一些不是人人有份的,新來的應屆畢業生困難補助,每人1000,稅務局要我補個稅,請指教有什么文件可以與之辯論,不用繳納個稅。如有餐費發票就屬工作用餐,無需繳個稅。如無發票,那就是工資,沒有什么可談的!!關于餐補的稅收政策文件已經清楚規范了此類問題的界定:一、如果是符合當地規定限額內的誤餐補助,是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依據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第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二、補充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2號)規定: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我們認為按規定標準領取的誤餐費,滿足上述條件的(當然,肯定不是人人有份的),是不需征收個人所得稅的。 媒體報道: 財政部就242號文件答問 新規定不溯及既往 財政部明確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有關問題 財政部明確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不影響個人所得稅 職工福利補助納入工資總額 企業福利應納入工資飯補等需繳個稅 房補車補餐補今后統統要繳個稅 飯補等福利也繳稅百姓“無奈”勝過“關心” 財政部發文對補貼要征個稅聯通員工內部差價消費或包括在內 謹慎支持“福利費”納入職工工資總額 財政部的文件并非是額外增加個人所得稅 個稅政策緣何引來“質疑”不斷 幫您算算賬:800元補貼可能交200元稅 飯補通訊補等福利繳稅,不必大驚小怪 規范企業福利費并非稅收政策調整 關聯政策: 國稅函[2009]259號 關于加強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與企業的工資費用支出比對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財企[2009]117號 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 政策解讀: 1.國稅函[2009]3號解讀: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2.解讀國稅函[2009]3號: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幾點探討 3.注意工薪支出與應付職工薪酬的配比 4.職工福利費涉稅政策解讀 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如何銜接 職工福利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職工福利費四大處理要點 5.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與稅法規定對比表 6.規范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憑證的探討 企業職工福利費入賬發票問題 職工福利費的財稅實務處理 以前年度職工福利費余額如何處理 7.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及其他相關規定 如何理解國稅函[2008]264號中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規定? 據實列支下企業福利費的賬務處理 應付福利費余額轉資本公積是否調增? 喪葬補助費不應放在福利費中支出 職工午餐補貼稅前扣除的幾個具體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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