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 你司《關于小水電增值稅率變動后上網電價執行有關問題請示的函》(閩電函[2014]142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意見函復如下: 一、水電上網電價屬政府定價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上網電價執行。
二、因稅率調整而增加的成本納入你司購電成本統一核算。
福建省物價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