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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費里的稅收政策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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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郭老師您好,您作為中國涉稅處理策劃理論的先鋒人物,獨創稅收政策靈活應對理論,被業界譽為:“以思想者的高度,將實戰經驗予以智慧凝結的實戰派策劃大師”,我們有很多熱點問題要向您請教,想聽聽您的意見。 答:你過獎了,隨著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情況出現,納稅人可以憑借自己的經驗來理解運用稅務政策,這其中既有機遇又有風險。我所做的工作無非就是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促進納稅人靈活處理涉稅問題,降低涉稅風險。 問:今天我們想就通訊費的征稅問題向您請教,請問郭老師,在企業直接發現金,而且人人有份,只不過額度不同的情況下,會產生哪些涉稅問題? 答:不論在會計科目上如何處理,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稅總繆副司長在回答網友的提問時,建議列支在職工福利費項下,您怎么看待此問題? 答:通訊費或某些辦公費用通過直接發放現金的形式來體現,沒有節稅的空間可以運用。雖然企業名目繁多的各項補貼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和空間,但只要納稅人發放現金,不論是以何種名義發放,都會被稅務機關視作工薪所得而征收個人所得稅。至于企業所得稅方面,稅務機關會更多的認為若確屬補貼,可以在職工福利費項下核算。 若在福利費中進行核算,要注意不要因此而造成此科目的超支,這需要進行總體的思考和安排。這樣做的好處是,有可能不被作為交納各種保險和基金的基數;若作為計稅工資來對待,這樣可以直接計入成本。不利之處是,有可能會被作為交納各種保險和基金的基數,從而增加成本。 問:若采用通訊費發票按比例或限額報銷呢?應該如何進行核算才能節稅呢? 答:稅務機關的看法是,它屬于福利與辦公的混合費用,所以應劃分清楚,分別核算。上網費、包月套餐也可以比照通訊費的做法來執行。可借鑒的做法如下: (1)當一個人用手機時,其所發生的通訊費的公與私是很難分清的,確定一個相應的比例,如:按照所發生通訊費的20%算做私人消費,就是稅務機關內部所掌握的一個比例,這點從稅務相關文件的表述中就可以看出;(2)采取核對電話清單確定報銷額度;(3)根據崗位不同,分別規定報銷比例。 問:有的地區稅務政策規定按每人每月幾百元進行扣除,你怎樣看這條規定呢? 答:嚴格意義上講這不是一個政策規定,而是當地稅務機關為了征收方便而下達的一條“土政策”。若稅務機關理解為公司全員扣除,則相當于變相加計扣除或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限額。因為對企業內部的一些人而言,他的通訊費主要是用于私人目的,你也給他幾百元的扣除額,這樣就背離了稅法的基本原則。若稅務機關理解為,是針對企業為生產經營所需而報銷通訊費的人群來制定的,那還是有道理的。但前提是,稅務機關不能為了便于征收,而破壞了稅收立法的原則。 問:由于我公司在全國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各地稅務機關所掌握的標準,有的是確定一個額度進行扣除;有的是確定一個比例扣除;還有的是全額征稅。按照你的說法,雖然我們知道正確的做法,但我們也不想就此去得罪當地稅務局,怎么辦? 答:建議你們把類似通訊費等相關費用如:私車公用補貼等,在公司內部進行調查,統一報告給公司董事會,由他們從兩個方案中選擇一個執行。一是,在公司內部統一按照比例報銷,并備有與之相配套的內部管理制度作為依據,然后與總部主管稅務機關書面溝通,取得支持;二是,順應當地稅務機關要求,不在公司內部做統一規定。但這樣做的問題是,稅務隱患較大。 問:買電話卡送給客戶,如何處理? 答:若稅務機關寬松點掌握,屬業務招待費;若嚴格掌握,要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且購買方不得作為費用在稅前扣除。 問:能不能總結一下關于通訊費稅務扣除標準應如何把握?及今后的注意事項? 答:“通訊費用的支出要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具體為:企業所實際發生的能直接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預期經濟利益的流入的支出。這里需要明確的是:一是這類允許稅前扣除的支出,應該是能給企業帶來現實、實際的經濟利益。二是這類允許稅前扣除的支出,應該是能給企業帶來可預期經濟利益的流入。因此,對相關性的具體判斷一般是從支出發生的根源和性質方面進行分析,而不是從費用支出的結果分析。同時,數額的合理性也是需要被重點關注的。”(以上內容摘自稅總“所得稅釋義”)所以,只要發生通訊費用與企業生產和經營直接相關,而且數量合理,并在嚴格的企業內控制度的保證下,納稅人可以與稅務機關協商,分別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或雙方認為恰當的比例來計算扣除。若企業沒有被稅務局機關認可進行相關扣除,一方面是因為企業相配套的內部管理制度薄弱或沒有所導致;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當地的稅務環境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能力有限所致,所以企業應該調查清楚,妥善應對。 在判斷、理解、執行稅務政策時,你要知道正確的是什么?然后在這個基礎上,根據當地稅務環境和特點,以及此項政策與稅務機關交涉時,會給公司總體的稅務安全是否有影響等方面進行考慮。稅務“潛規劃”不是政策,稅務管理員的口頭答復只代表他個人意見,而不是稅務稽查的意見。同時還要注意,稅收籌劃不是點子大王,只關注用發票去沖賬,而不注意所報銷費用的稅務屬性以及發票后面的證據鏈,這樣的做法是存在風險的。隨著稅務稽查力度的加強,公司的稅務經理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只是財務部門內部的一個崗位。公司內部很多重大的經營事項中的涉稅業務的節稅安排,需要由公司的總經理來親自把握,如:通訊費用的報銷制度有很多企業是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掌控,財務部門的作用只起到審核單據并報銷費用的作用。所以讓財務這一個部門來完成公司相關人員通訊費的整體安排是不現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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