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加快綜合保稅區項目建設,蘭州新區制定出臺了《蘭州新區綜合保稅區優惠政策(暫行)》(以下簡稱《優惠政策》),以優惠政策吸引白色家電、電子產品、機械制造等重點領域企業入駐保稅區。同時,為引導省市及新區內出口加工企業向綜保區集中,《優惠政策》規定,區內企業用地供應可享受“出城入園”企業凈地出讓的優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費用。值得一提的是,《優惠政策》中明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蘭州新區綜保區內建成投產的符合國家鼓勵類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以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為基數,新區財政專項獎勵資金給予100%獎勵。
新區綜合保稅區位于中川機場東部物流產業組團,主要承擔保稅出口加工、保稅倉儲物流、產品展示、口岸作業、輻射西北、擴大向西開放等外向型經濟功能。目前,項目已完成圍網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工作,修建性詳細規劃已編制完成,綜合服務大樓、卡口、時政工程等基礎配套設施本月啟動建設,年底完成建設任務;引進蘭石集團、蘭州機電、海天磁業、佛慈制藥等12家外貿企業,年進出口貿易總額為1.5億美元。
入駐新區綜保區的企業,在關稅及稅收方面可享受優惠政策。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免稅;區內企業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免稅;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區內企業從國外進口自用的機器、設備免稅。
《優惠政策》明確,進入蘭州新區綜保區的企業,按照“非禁即準、非限即許”的原則,允許增加或擴大經營范圍,區內存儲貨物的品種和倉儲時間不受限制。同時,為引導省市及新區內出口加工企業向綜保區集中,新區綜保區內的企業用地供應可享受“出城入園”企業凈地出讓的優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費用。入駐綜保區符合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出口加工類企業,新區產業基金給予優先扶持。
對于經金融業管理部門及其授權機構批準的境內外的金融、保險機構,允許其在新區綜保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新區綜保區鼓勵外匯指定銀行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在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組建綜合服務團隊開展外匯業務,擴大業務授權,增設業務品種。
進入蘭州新區綜保區企業,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允許外幣流通。綜保區內與境內綜保區外之間貨物貿易項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幣或外幣計價結算。綜保區內機構之間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幣或外幣計價結算;綜保區內行政管理機構的各項規費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優惠政策》規定,入駐蘭州新區綜合保稅區的企業,如被有關機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除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從其第一個取得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通過新區財政補貼返還企業5年。而且,新區鼓勵金融機構、科研機構、國有專業外貿、工貿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年進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民營外貿類企業入駐蘭州新區綜保區或在綜保區內設立窗口,利用綜保區從事商品的進出口經營活動,從入駐之日起兩年內,免收房屋租金、水電及物業費。
對于入駐蘭州新區綜保區的出口加工類企業,進出口貨物給予每1美元補貼0.1元人民幣;對其他從事進出口貿易類企業,進出口貨物給予每1美元補貼0.05元人民幣;對依托自有倉儲設施開展倉單質押等供應鏈金融服務業務的物流企業,按照年融資服務金額的1.5%。給予補助。在綜保區的企業,引進的外籍人員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及就業許可等相關證件時,可享受便利服務;高層次外國專家申請《外國專家證》時不受簽證種類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