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3號 2014-03-21為深入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號公告)及“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向社會公開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級國稅機關實施的審批事項,不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我省無對應項目的審批事項。
二、全省各級國稅機關要嚴格按照本公告規定的清單范圍,對本機關實施的審批事項組織清理,清單外的審批事項要立即取消,同時以目錄形式對外公開由本機關實施的審批事項以及審批權限雖不在本級但需本機關上報的審批事項。
三、凡不在對外公布的審批清單上的事項,一律不得實行審批管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增設審批事項。對已經取消和調整的審批事項要堅決落實到位,及時修改相關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和內部文件,加強后續監管。
四、對公布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嚴格審批,創新審批方式,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著力推進集中審批、陽光審批、網上審批,便民辦稅。
五、各級國機關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收集并研究清單公開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見,結合稅收征管實踐,提出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建議,以適當形式向上反饋。
六、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意見的具體方式是:安徽省國家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聯系電話:0551-62831651;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公眾參與板塊下的意見征集欄目。各市國家稅務局也要向社會公告收集意見的具體方式。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