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9號 2012-7-1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通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35號)規定,現將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扣除方法的核定。
新辦、新列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應于列入試點或投產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扣除辦法核定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申請表》(見附件1)。
主管國稅機關通過《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審批表》(見附件2)逐級報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確定后,主管國稅機關通知納稅人執行。
二、扣除標準的核定
(一)新辦、新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生產銷售的產品,未列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及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公布扣除標準的,于次年1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扣除標準核定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1.納稅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以農產品為原料生產的貨物名稱,生產工藝,產品標準號及主要原輔材料,申請的扣除方法、扣除標準,具體理由等。
2.《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申請表》(見附件3)。
3.主管國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主管國稅機關對納稅人報送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應到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并形成書面實地核查報告。主管國稅機關提出審核意見后,以公文形式并附企業報送資料一并上報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三)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審核后,對企業扣除標準參考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本地區其他企業情況,逐戶提出核定意見后以公文形式并附企業報送資料一并上報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核定。
三、試點納稅人直接銷售農產品的損耗率實行一次性備案,試點納稅人應當在首次直接銷售該農產品申報繳納稅款時向主管國稅機關填報《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損耗率備案表》(見附件4)備案。
主管國稅機關應在備案后10日內將損耗率備案情況報市國家稅務局、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四、試點納稅人使用一種農產品原料生產多種產品的,可根據各產品的銷售收入或產值等指標占全部產品銷售收入或產值等指標的比重,確定扣稅單耗數量,也可只選擇其中一種產品計算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具體方法及扣稅單耗數量由試點納稅人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執行。
選擇按多種產品計算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試點納稅人,應按各種產品扣稅單耗數量進行納稅申報。
五、試點納稅人使用一種農產品生產多種產品的,如其中的產品符合免征增值稅條件,可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該產品在免稅期間不得計算當期準予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企業放棄免稅的除外)。
六、試點納稅人按照《通知》附件1《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一次性轉出進項稅額后形成應納稅款繳納入庫確有困難的,可由試點納稅人提出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分期轉出申請,經主管國稅機關批準后執行。
七、試點納稅人,連續3個月或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申報期內累計6個月,農產品單耗數量低于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核定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15%以上(含15%)的,應當在納稅申報期結束后15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
八、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下載:rar文件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審批表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申請表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標準申請表
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損耗率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