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后,二手房出售的相關稅負將有所下降。那么,是以什么時間為準呢? 上海稅務今天舉行的局長在線訪談明確,以稅務機關受理申報時間為準。也就是說,5月1日后稅務機關受理的二手房交易按新政規(guī)定執(zhí)行。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申報納稅時間。案例解讀等詳見下文。 答疑解惑 網(wǎng)友 我有一套房子,前幾天已和買家談好,準備簽合同了。聽說5月1號開始,賣房子變成征增值稅了,稅負還有所減輕。我想知道,是現(xiàn)在簽合同找稅務局辦交稅手續(xù),還是5月1號以后去? 嘉賓 按照國家規(guī)定,從5月1日開始,對個人銷售住房由繳納營業(yè)稅改為繳納增值稅。改征增值稅后,由于對賣房收入實行價稅分離處理,納稅人稅負將有所下降。在賣房過程中,首先,每個工作日都可到稅務局辦理手續(xù),其次,如可以選擇時間,可以在5月1日后到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申報繳納事宜。稅務機關自2016年5月1日受理的住房銷售業(yè)務,按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 網(wǎng)友 稅負到底能降到什么程度? 嘉賓 增值稅的銷售額是不含稅銷售額,賣房取得的房款收入需要換算為不含稅價,這樣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將會小于營業(yè)稅稅額,降幅大概為4.76%。比如賣房取得了420萬元收入,屬于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應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按原營業(yè)稅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營業(yè)稅額=420×5%=21萬元。按改征增值稅計稅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420÷(1 5%)×5%=20萬元。在售價相同的前提下,按營改增政策計算的應納稅額比按營業(yè)稅計算減少了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