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2011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一批]的通知
津財稅政[2012]13號 2012.4.29
各區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和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津財稅政[2010]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審核認定,天津市國際人材交流協會等4個單位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詳見附件),其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起5年內有效。請獲得免稅資格單位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備案手續。
市財政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在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公布;請各區縣國家稅務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依法主動公開。
附件:
2011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一批)
和平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1.天津市國際人才交流協會
2.中國氯堿工業協會
河西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3.天津市氣象學會
南開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4.天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