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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輿情升溫會否有驚喜看9月 |
發布時間:2016/9/26 來源: 閱讀次數: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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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個稅改革正進行,老百姓最關心這樣幾個問題:起征點會不會變、拿死工資的和炒房炒股的繳稅方式會不會變、個人收入和財產申報制度如何完善。
這些疑問只能等方案出臺時才能解答。那么,方案何時出?
“在財稅改革順序中,個稅改革原本排在最后一位,但是,去年,在一次內部會議上,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稱”深改組“)點名強調個稅改革應該加速推進。”一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向記者透露,“個稅改革方案去年底已完成上報,如果今年9月份還出不來的話,就會涉及回簽程序,今年落地就比較懸了。當然,不排除深改組力推。”
對于上述幾個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務院參事劉桓、北大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等參與或關注個稅改革的專家,從他們對這項改革的難點、爭議點以及權衡點的看法上,看出此次改革的端倪。
個稅改革基調是什么
近期,個稅改革輿情升溫。《經濟參考報》、《證券日報》、《中國青年報》、新華網等主流媒體先后就個稅改革熱點問題刊發文章。
個稅改革的迫切性無需贅述。一方面,個稅比重在稅收總收入中占比過低。數據顯示,個稅目前在中國大陸總稅收的比重大約6%-7%(2015年占比為6.9%)。另一方面,個稅體系中,工資比重過高。據劉桓透露,居民生活當中的工資薪金部分已經下降到40%以下,但是,個人所得稅目前來自工薪部分的比重仍然超過60%以上,顯然不合理。
個稅制度一直在改,對于這次的改革,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本次個稅改革有一個更高的理論定位。
目前財富積累與貧富分化現象明顯,通過研究各國的發展經驗,辦法之一是,通過初次分配去調節社會財富,辦法之二是,通過再分配去調節初次分配中的結構不合理。劉桓認為,這次個稅改革確實超出了以往大家對稅改的期望,是本次個稅改革與以往的改革起點不一樣的地方。
總體改革基調是什么?
劉桓表示,今后財稅改革方向就是淡化直接稅的比重,提高所得稅比重,也就是說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動產稅收的比重從長周期看會越來越高,一定要把個稅改革和大的發展趨勢結合起來,否則單考慮一個稅種會為其他改革造成很多障礙。
起征點改革力度有多大
按北大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的說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進行過5次個稅改革。歷次改革重點主要圍繞起征點,這是由當時所處的時代環境決定的。
截至目前,個稅免征額已五年沒變化。
“現行3500元的個稅免征額顯然過低,存在提升空間和必要。”經濟學家余豐慧認為,五年來,居民收入、物價水平,家庭經濟支出結構以及經濟負擔,都發生了較大變化,中年一代經濟負擔有增無減,“第一,一些大件消費品,如汽車、改善性住房等進入工薪階層的消費計劃;第二,家庭養老養小負擔加重;第三,兒童入托、入學費用越發高,‘二孩’政策放開后,撫養孩子的負擔會更加沉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多次提出,個稅改革“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稅收公平。”
劉桓告訴記者,從個稅改革的難易程度來講,提高起征點無疑是最現實的,“但起征點的提高不應該一刀切,應該允許一定程度的上下浮動。另外,起征點應該和物價指數掛鉤,根據中國目前的信息化程度,這個很容易實現的。”
為什么不應該一刀切?
中國產業結構正在發生變化,東部產業鏈逐步向中西部轉移,中西部地區急需大量人才。但是,優質資源都集中在東部沿海一、二線城市,不同的地區如果有不同的稅制安排,有利于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
劉劍文表示,未來針對不同群體,個稅改革可能在政策優惠方面有一些考量,房貸利息、二胎、社會保障等方面都可能有一定的體現。
稅制模式如何求變
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將來源不同、性質各異的個人所得劃分為11小類別,分別扣除不同的費用,按不同的稅率課稅。具體而言,工資所得,適用3%-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紅利、稿酬等9項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分類稅制最大的特點是征管成本較低,但是公平性較差。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分類稅制“認錢不認人”,“造成收入相同的人,由于收入來源不同,稅負有較大差異”。
劉劍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個稅改革的重點必然是模式的轉變。”
“老板年收入百萬,但不通過工資發放,可能交的個人所得稅比部分員工都要少。還有一些炒房的,炒股的,雖然不拿勞務報酬,但年收入很高,可是需要繳納的個稅很少。”工薪族小王拿著工資條向記者感慨。
目前,資本所得收入和勞動所得收入是倒掛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工資薪酬超過8萬,超過八萬的部分稅率是45%;如果一個人股息所得超過8萬,則從第一分開始到億元為止的稅率都是20%。這顯然是個稅收制度的漏洞。
劉桓認為,資本所得和勞動所得的處理問題將會是一個難點,“從長遠來看,資本所得稅收是較重的,這一點毫無疑問。但從國情出發,應不應該馬上征收,這是需要考慮的”。
實際上,早在1996年制訂“九五”計劃時,國家就明確提出要“建立覆蓋全部個人收入的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時至今日,還是實行分類稅制。那么,此次個稅改革會涉及這一問題嗎?
劉劍文認為,按照中央的文件規定,建立綜合與分類結合的所得稅制度將是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個稅改革也將圍繞這個大方向進行,“未來可能合并到綜合所得稅內,保留一些分類所得稅,至于哪些合并到綜合所得,將成為考慮的重點”。
不過,從技術上看,劉桓擔心,“11類真正能合到一起的不是很多,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可以合在一起。”
至于民眾關心的按揭貸款利息是否會在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陳聰表示,按揭利息抵扣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核心內容,趨勢和方向十分明確,“我們模擬了政策實施后在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兩個還款方式情況,一般來說,收入越高,房屋按揭貸款規模越大,政策對購房需求刺激就越大。但是,具體的適用人群識別辦法可能較為復雜。因此,目前還很難準確定量評估政策的可能影響”。
在陳聰看來,方案細節變數很大,但刺激購房需求的效果是明顯的,預計不會單獨推出按揭貸款利息抵扣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其實,這些技術細節都涉及公平與效率。在劉桓看來,既要考慮到公平,又要考慮到促進居民消費以支撐經濟發展動力,“不能只追求于讓有錢人多納稅這個問題,應該有更全面的考慮點和出發點。抑制過度消費的情況下,鼓勵正常的消費,為經濟增長提供新動力”。
申報制度怎么完善
要完善個稅制度改革,還需要完善申報制度和審核制度。遺憾的是,目前有些人對申報制比較反感。既希望國家實行人性化的扣除標準,但個體又不愿意執行申報制,這就造成兩難局面,是先建立在一個誠信體系和完善申報制度,還是先改稅制再慢慢推進申報制?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張俊偉曾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征管仍以“分類計征”為主導,究其原因,主要是當前公民收入申報的積極性非常低,漏報、瞞報收入現象較為嚴重。加快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模式轉型,關鍵是要建立“退稅機制”,通過使稅務機關預扣的稅款超過根據納稅人實際收入應征收的稅款額來激發納稅人申報收入的積極性。
這些問題能不能落實,是個稅改革“關鍵的關鍵,核心的核心”。劉桓認為,“希望稅收體制改革當中更多地關注新經濟伴隨的客觀訴求,避免一刀切帶來的其他負面情緒。”
“有很多好的建議,我們都支持,但是能夠逐步實施,要考驗是目前整個的社會誠信體系、征信體系及稅收征管能力。”劉桓告訴記者。
無疑,加強稅收征管的信息平臺建設很有必要。如果要按照家庭的口徑來統計個稅,一個家庭有幾個子女、收入情況如何等,這些信息在戶籍上就可以找到,但可能與實際情況存在一些偏差。如果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征收,這些信息還需要進一步核實。 根據國外的經驗,很多稅收抵扣都是公民個人申報,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履行公民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發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明確提出,今年需要進行的立法工作,其中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為今年急需立法的項目外,還有8部稅務法規今年預備或是研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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