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生產電子產品,屬于民政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同時,我企業還是自營出口企業,享受免抵退稅政策。請問上述兩項政策可否同時享受?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規定,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銷售給出口企業出口的軟件產品,不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