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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保衛戰”下房地產公司稅收籌劃之必要性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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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的稅收征管大背景 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企業銷售額和利潤直線下降,稅源減少。中央和各地政府為了刺激經濟,不斷進行直接投資以拉動經濟的增長,結果帶來了巨額的財政赤字。全國各地的財稅部門不得不發起了一場 “稅收保衛戰”,以確保財政收入預算任務的完成。而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僅完成年度預算的22.1%,比去年同期進度低5.2個百分點,嚴峻形勢超過預期。在各地稅務系統的年中工作會議報告中,最“流行”的總結為“3個前所未有”:經濟形勢的變化“前所未有”,組織收入的難度“前所未有”,各地政府對稅收部門實現稅收職能的期盼之熱切,“前所未有”。 為此,從4月份開始,“前所未有”的“查稅風暴”拉開帷幕。目的只有一個,實現年初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應收盡收”精神。最新數據顯示,1-10月份,全國稅收收入為513177億元,同期增加4.7%,可見前一階段的“稅收保衛戰”之成效。 而這其中,在其它行業經濟還未恢復生氣的情況下,房地產表現卻是一枝獨秀,獨領風騷。所以,稅收征管的矛頭和焦點自然聚焦到房地產企業,并且要將往年應收未收的稅款一并進行總清算。今年下半年,國家稅務總局已在全國選擇了8家房地產標桿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試點,意味著土地增值稅清算這個唱了好幾年,但一直“光聽打雷,未見下雨”的東東可能很快要動真格的了。對很多房地產公司來說,這意味著要補一大筆稅,現金流必然也會隨之緊張起來。弄得不好還有可能會出大問題。 怎么辦?房地產企業必須要未雨綢繆,對于很多已完成原始積累的開發商來說,必須要考慮稅務籌劃這個主題了。二、什么是稅務籌劃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股權結構、公司性質、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目的是在減輕稅負的同時,降低企業稅務檢查風險。 三、房地產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房地產企業稅負率偏重;低的占企業成本的10%以上,高的可能會達到30%以上。房地產企業須負擔的主要稅種有:1)根據銷售額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率分別為5%、7%和3%;2)根據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3)根據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增值越大,稅負率越高,例如當增值率為50%時,土地增值稅稅率將會達到銷售額的10%;當增值率為100%時,土地增值稅稅率將會達到銷售額的18%;當增值率為200%時,土地增值稅稅率將會達到銷售額的28%;4)根據房屋原值繳納1.2%或出租金額12%的房產稅;5)簽訂的各種合同須繳納印花稅;6)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給股東時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7)代扣代繳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稅率5%-45%。 (二)稅收政策太多,變化太快,企業難以及時掌握我國稅收體制復雜,同時存在國局與地局兩套獨立運作的稅收征管機關,人員經常變換、輪崗,國家稅收政策也不能及時地向納稅人宣傳,納稅人不能及時根據稅收新政策作出新的決策,如果企業處理不當,就有可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稅務風險。另外,也存在由于公司自身未能及時掌握稅收變化政策而多繳納稅負現象。 若不及時地了解這種政策的變化,盲目采用納稅籌劃,可能會觸犯稅法,這就不是稅收籌劃而可能變成是偷稅。 (三)稅局官員不斷輪換,稅收政策越來越緊,稅收征管越來越嚴,純粹靠人脈關系已經靠不住了房地產行業近年新政策不斷,目的只有一個,對地產行業進行宏觀調控。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為控制房地產行業過熱,中央政府“連下13道金牌”,加強對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力度:最新出臺的國稅發(2009)31號對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相關制度進行大幅調整,將原企業所得稅政策中的漏洞基本堵死;國稅發(2009)91號則加強了土地增值稅征管的力度。 而在房地產行業,偷稅漏稅是很普遍的現象。據國家稅務總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地產行業90%的企業可能存在偷稅問題。為調控房地產,最近幾年,國家從北到南,在全國范圍內掀起了一場土地領域的反腐風暴,眾多政府官員如北京副市長劉志華、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安徽副省長何閩旭、南京市委書記王武龍、深圳市長徐宗衡;地產老板如黃光裕、劉軍、李義超、孫偉光紛紛落馬。全國房地產行業可謂風聲鶴唳。 作為一個想做實事并且想長遠發展的房地產企業而言,現在是時候考慮“如何在規范中逐步發展,在發展中逐步規范”的問題了。考慮如何通過稅務籌劃合法地降低企業稅負而不能再靠原始積累時期常用的簡單原始的偷稅方法了,否則會給自己留下后遺癥,或埋下一顆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稅務定時炸彈”。 鑒于以上三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房地產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就顯得非常的必要。 稅收執行和稅務檢查具有滯后性,它是依據企業一系列經營行為的記錄實施的,企業的任何經營決策一旦形成經營行為記錄在案,就不能隨意更改。這就需要企業在進行經營決策時,事前進行統籌規劃與安排,以形成對企業有利的決策方案。稅務籌劃的合法性、超前性、綜合性、目的性等特征,恰恰能夠滿足企業在這方面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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